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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多钱?上海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公布

时间:2017-02-07 21:31:00 作者:华东在线

  原题:上海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公布 看看政府指导价是多少?——来源:新华网上海频道

  市发改委今天公布《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4月起执行。办法缩小了适用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律师服务范围,相应扩大了律师事务所的自主定价权。此外,在收费公示方面也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做了微调。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与2009年保持一致,详见下文。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一、计件收费方式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

  侦查阶段:1500-10000元/件;

  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

  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

  2、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二)代理其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12000元/件。

  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可以根据该项法律服务所涉及的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三、计时收费

  代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四、收费说明

  (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属于实行政府指导价范围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范围的,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并收费。

  反诉案件,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由律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四)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规定标准5倍之内(含5倍)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五)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此次修订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201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缩小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律师服务范围。为贯彻落实国家要求,今年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修订了《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主要修订了哪方面内容?

  《办法》主要按《通知》要求缩小了适用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律师服务范围,相应扩大了律师事务所的自主定价权。此外,在收费公示方面也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做了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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