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上调最新分娩住院结算标准 三级医院提至4200元
时间:2017-02-17 23:19:38
作者:华东在线
原 标 题:青岛上调分娩住院结算标准 三级医院提至4200元--来 源:齐鲁网
齐鲁网2月17日讯(记者王春令)近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分娩医疗费定额结算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为适应青岛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需要,建立健全鼓励顺产的激励机制,更好地保障生育职工医疗待遇,根据青岛市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精神,决定对生育保险分娩医疗费定额结算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一、顺产、难产、剖宫产三种分娩方式的人均定额结算标准,三级医院由原3800元调整为4200元,二级医院由原2900元调整为3300元,一级医院暂维持原2000元不变。
二、人均定额结算是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服务机构之间的一种结算方式。各定点服务机构应严格按照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加强管理服务,不得将人均定额结算标准限定到每个生育职工,不得将生育保险统筹范围内的医疗费转嫁给职工个人负担。
三、本次人均定额结算标准的调整,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以出院日期为准。
(原 标 题:青岛上调分娩住院结算标准 三级医院提至4200元--来 源:齐鲁网)
注:本站部分文章收集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修改、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