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每人每年可领奖励1920元 如何领取?
深圳市卫计委、市财政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已经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的通知》,这一新的奖励办法从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然而很多家长好像并不了解这一情况,小编今天好好跟大家讲讲~
新的独生子女父母奖怎么领?10问10答,帮助大家迅速了解
哪些人可以领?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深圳市民:
① 具有本市户籍;
② 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或者失独后再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③ 2016年1月1日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的;
④ 1980年2月2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
新增了哪些奖励对象?
① 已领取一次性奖励或退休金加发5%的独生子女父母;
② 2009年1月1日之后迁入深圳户籍,且截至2008年12月31日男性已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
奖励标准是多少?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奖励金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从什么时候开始领取?
已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者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金的(含在原户籍地领取的),自2016年1月1日起计发。
奖励金在哪领?
奖励金按季度发放,每季度(3、6、9、12月)的20日前由市社保部门集中代发该季度的奖励金。
符合奖励资格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由市社保部门代发至奖励对象个人银行帐户,其领取养老金后可申请随养老金帐户发放。
申请奖励有哪些程序?
第1步:受理
申请人提出申请,社区工作站受理,在信息系统上传所有资料。
第2步:初审
社区工作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申请材料存在疑点的,可以进一步核实,核实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
第3步:确认
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应当通过信息系统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材料的审核并加具意见。
第4步:报送
市卫生计生部门每季度(3、6、9、12月份)的10日前汇总各区奖励对象名单,生成发放名单,报市社保部门。
第5步:发放
每季度(3、6、9、12月份)的20日前,由市社保部门集中代发至申请人账户。
新的办法取消了区级确认和社区公示,直接由街道确认。总的申请办理时限也从30个工作日减少到15个工作日,缩短了一半。
申请人的出生日期以哪个为准?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的出生日期一律以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为准。
申请人主要提交哪些材料?
①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寸免冠近照一张。户口簿复印户主名字的首页及申请人的当页。
②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的,提供社会保障卡;未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的,提供户名为本人的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或者农村商业银行的银行帐号。
离异、随迁入户、收养孩子者需补充其他材料,请向社区工作站咨询。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了咋办?
未办或者遗失《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有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是否属于独生子女父母的证明,并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核实;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核实;无法核实的由申请人签订承诺书。
怎样查询发放结果?
网站查询
登陆深圳市卫计委网站www.szhfpc.gov.cn,输入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
小编提醒市民,不需要急于到社区工作站申请,以免“排长队”!申请并没有时间限制,任何时候均可以申请,迟一点申请,奖励的起算时间也不会受影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