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贷款新规9月28日起正式实施 子女与父母可互相还贷
时间:2017-09-29 09:29:49
作者:深圳本地宝
9月28日起,深圳公积金贷款新规正式发布实施,新规主要调整内容:将人才住房明确纳入支持范围;扩大代际扶持范围;明确贷后变更业务范围;明确贷款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新规的主要改动有:
【将人才住房明确纳入支持范围】
为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着力解决人才住房困难,持续改善人才居住条件,解决人才对住房后顾之忧的政策要求,新规在明确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的同时,首次将人才住房也明确纳入公积金贷款的支持范围,从政策性金融方面对提高人才住房消费水平提供支持。
【扩大代际扶持范围】
为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着力解决人才住房困难,持续改善人才居住条件,解决人才对住房后顾之忧的政策要求,新规在明确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的同时,首次将人才住房也明确纳入公积金贷款的支持范围,从政策性金融方面对提高人才住房消费水平提供支持。
为对方贷款:是指父母或子女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对方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将自己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参与额度计算。
为对方还贷:是指父母或子女正在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对方可以将自己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冲减父母或子女的公积金贷款,一年一次。
为对方贷款或还贷,只能二选一。
【明确贷后变更业务范围】
为使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能享受到优质便捷的贷后服务,新规明确了贷后变更业务范围,从制度上保障职工权益。
目前职工可直接通过深圳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变更还款日、变更还款方式、提前还款、对冲还贷、贷款缩期等5类贷后变更业务,无需再到柜台提供任何材料办理,极大的降低了办事成本。
【明确贷款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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