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医疗费可申请报销实行同城通办 需要哪些材料、办理流程?
时间:2016-03-03 11:00:46
作者:网络投稿
单位生育津贴申请将于3月15日启动
生育津贴由单位申请,不需要员工个人申请。按照规定,生育津贴由单位‘先垫付、后申请’,职工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逐月垫付给员工,已经垫付的单位再来申请津贴。
由于生育津贴系统需匹配生育医疗费用相关信息,生育津贴申请将于3月15日启动。因此提醒用人单位,如需申请生育津贴,可指引有需要的员工报销其先行支付的费用,计账部分无需报销。
生育医疗费报销申请材料
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医疗办法》(新)规定,市外生育医疗费用核准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其他城市发生的生育医疗保险住院分娩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在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备齐以下资料向所属社保局提出审核报销申请,由所属社保机构按规定核准报销。
(一)基本资料:
1、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2、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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