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本科租房补贴升至1.5万硕士2.5万博士3万 申请公租房不受社保限制
3月18日,深圳出台《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三大政策。其中,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政策有81条,其中重点突出人才补贴问题,取消了对公租房申请人的社保缴交年限限制。
18日出台的三大《措施》针对人才安居保障提出多方面的新措施或强化措施,其中重点突出对高层次人次和新引进人才的补贴,取消了对公租房申请人的社保缴交年限限制。
深圳为留住人才放大招
去年以来,深圳房价高涨,吓跑了不少人才。深圳为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3月18日,深圳市委常委会议上强调,“人才是第一资源,也是深圳发展最大的财富”,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三大政策。
《措施》共有20个方面81条178个政策点,从五个方面实现突破:在财政投入的力度上有重大突破;在人才安居保障上有较大突破;在释放市场活力和发挥用人主体积极性方面有较大突破;给各类人才“松绑”方面有较大突破;在优化人才服务方面有较大突破。
新引进人才本科生每人房补1.5万元
深圳对新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统称为新引进人才。
《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自2015年1月起对具有深圳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提供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6000元/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12000元/人。而《措施》将将新引进基础性人才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补贴提高至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均是过去两倍以上。
据深圳市人社局统计,2015年深圳共向近4万名新引进人才发放1.33亿元租房补贴。
申请公租房不再受社保年限限制
根据深圳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缴交年限是申请的必要条件之一。据规定,申请人需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如果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需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已公开《措施》提出,人才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这意味着,取得深圳市户籍的人才,不再需要等待社保缴交期限满期后才能参加公租房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