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6个事业单位招聘389名有什么要求? 4月17日开始报名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自行网上下载、填写、打印报名表(详见附件2;提供表格一份,请提前如实填写打印好,相关内容将作为评价的参考),在深圳市第十四届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现场报名,提交报名材料;
2.报考时间:2016年4月17日 8:30——16:00;
3.报名地点:深圳市会展中心三号馆“事业单位和民办医疗教育机构招聘专区”(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二)须提供的材料。
1.全部报考人员均需提供报名表和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生: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5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社会人员:报考者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4.有关说明: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入职备案时需提交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之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岗位未要求,但行业规定上岗必须具备相应资格的,须取得相应资格证。
(3)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报名;未毕业的,报名时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经招聘单位同意,可按招聘单位要求后期补充相应材料),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聘用。
(三)报考注意事项。
1.原则上每人报考1个岗位,可以由他人代为提交材料;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不予聘用;
3.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招聘单位留存;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