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筑工强保险个人不缴纳 企业须为工人买建筑工伤险
时间:2016-05-05 09:59:45
作者:网络投稿
《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工人购买建筑工伤险,个人不需要缴纳!建筑单位不参保拿不到施工许可证。
从5月开始,对于没有单位、流动性较大的建筑工人,建筑单位应在开工前按项目为其参加工伤保险,不参保就拿不到施工许可证。
《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5月1日起施行,为建筑业职工尤其是农民工装上“强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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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前按项目为建筑工参加工伤保险
据了解,通常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缴费标准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相应费率。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两种方式:
一是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二是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设项目使用的流动性较大的职工尤其是农民工,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为优先解决建筑业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工伤权益保障,新实施的《办法》明确,以建设项目参保的,可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涵盖建设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等使用的职工,使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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