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坪山区秋季转学插班申请指南公布
一、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7月21日(星期三)上午9:00
至7月26日(星期一)下午18:00
民办学校报名时间截至8月24日
2.报名方式
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点击“转学插班”通道。
(1)家长应按对应项目、类别填报相关信息;
(2)家长根据系统要求拍照或扫描上传学位申请所需各项材料;
(3)家长所上传材料必须符合系统审核的要求,以免影响在线审核;
(4)报名系统根据家长填写信息自动生成初始积分。
7月26日(星期一)下午18:00为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网上申请报名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初核
1.时间
7月27日(星期二)上午9:00
至7月31日(星期六)下午18:00
2.初审过程
学校根据家长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系统初审。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所有材料,未按规定时间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三)资格审核
1.时间
8月1日(星期日)
至8月12日(星期四)
2.审核过程
区教育局将学位申请材料按规定流程推送至公安、房产、租赁、社保、计生等相关业务部门,各业务部门通过政务数据库进行信息比对审核,全面确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最终以各业务部门审核结果作为学位申请资格、积分排位和录取顺序的依据。
(四)审核结果公示及复核申请
1.公示时间
8月13日(星期五)
至8月17日(星期二)
2.查阅方式
家长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看审核结果;
3.复核申请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务必在公示时间内根据审核结果明细,自行到相关部门重新核对有关信息。信息核对准确后,到第一志愿学校进行申请复核,并用报名账号登录招生报名系统,将相对应的材料通过拍照或扫描再次上传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请家长务必关注申请复核的截止时间【8月17日(星期二)下午18:00】。
(五)复核异议材料
1.时间
8月18日(星期三)至8月22日(星期日)
2.审核过程
区教育局将申请复核的材料重新推送至公安、房产、租赁、社保、计生等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再次审核,复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积分排位。
(六)公布录取名单
1.时间
8月23日(星期一)
2.公布平台
(1)家长可通过网上招生报名系统转学插班通道直接查询公办学校录取结果;
(2)民办学校录取结果公布时间,将根据具体报名结束时间适当延后。
(七)新生报到注册
1.时间
具体以各学校通知时间为准
2.提示
已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请按学校相关要求办理好转学手续,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二、招生对象
(一)公办学校申请对象
居住地在相关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内,具有学习能力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申请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必须是符合相应转学插班年级的在校生,不得跨年级申请转学插班(深圳市内转学的需提供深圳市学籍号,深圳市外转学的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全国学籍卡)。
(二)民办学校申请对象
申请转学插班至民办学校的申请人应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规定的就读条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连续居住满1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满1年,并保证社保为在保状态。
申请民办学校转学插班必须是符合相应转学插班年级的在校生,不得跨年级申请转学插班(深圳市内转学的需提供深圳市学籍号,深圳市外转学的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全国学籍卡)。
三、转学插班学位申请材料要求
转学插班材料参照《坪山区2021年小一(初一)新生入学指南》中相应要求提供(可登录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或“深圳坪山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
备注:学位申请材料积分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6月30日。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坪山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招生计划》可在报名期间登录转学插班通道查看。未列出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不办理转学插班业务;若家长有转学插班需求,可选择就近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教育局不再协调安排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学位。
(二)因转学插班学位异常紧张,转学插班申请无法保证录取。
(三)我区公办学校转学插班与公办学校新生招生皆执行学位锁定,申请小学转学插班学位系统将锁定至小学六年级毕业,申请初中转学插班学位系统将锁定至初三毕业。如学位已锁定,该房屋不能被其他的家庭用于申请公办小学或公办初中学位。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不予受理转学插班申请:
1.申请材料不齐或者虚假。
2.家长提供的证件和网上预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3.申请住房材料地址不在申请学校招生地段内。
(五)按照广东省、深圳市学籍管理规定,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六)深圳中考要求非深圳户籍考生需具有我市三年完整的初中学籍,否则不具备参加中考成绩统一划线录取资格(不能参加公办高中录取,只能申请民办高中或者中职学校)。建议非深户籍初中学生家长登录“深圳招考网”详细了解深圳市中考政策,慎重考虑孩子的转学插班。
(七)春季学期属于学年中段,按照教育教学规律,春季学期一般不接受转学插班申请。
(八)如有疑问,家长可咨询相关学校或拨打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招生热线:0755-89353010、0755-2847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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