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籍残疾学生读公办学校免书杂费 资助学生服费
时间:2016-06-23 09:50:55
作者:网络投稿
深圳作为一座年轻移民城市,残疾人数量相对较少,截至2014年底持证残疾人数18807人。《办法》围绕残疾预防和康复、残疾人教育、就业、文化生活、社会服务等方面制定了相关法规。
深户残疾学生读公办学校免书杂费
截至2014年底,深圳有持证残疾人18807人
深圳新闻网讯 6月21日,《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提交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提出深圳户籍残疾学生入读公办学校可免书杂费,新规划设置的报刊零售点按不低于15%的比例安排户籍残疾人就业,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
深圳作为一座年轻移民城市,残疾人数量相对较少,截至2014年底持证残疾人数18807人。《办法》围绕残疾预防和康复、残疾人教育、就业、文化生活、社会服务等方面制定了相关法规。
残疾人康复费用可享受补贴
《办法》提出政府要建立残疾预防制度和行动计划,市政府将残疾人康复医疗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内容,本市户籍残疾人在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服务机构接受康复、辅助器具服务的,市区政府对基本康复、基本辅助器具费用给予补贴。
关注残疾人教育问题,《办法》提出市政府将残疾适龄儿童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符合深圳市就读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条件的本市户籍残疾学生,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免收书杂费、资助学生服费,进入民办学校就读的,其书杂费、学生服费按照公立学校免收或者资助标准由政府予以补助。而就读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支付学杂费、保教费有困难的,可以申请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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