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首批领军人才住房补贴名单公示 2614申请人入围
时间:2016-06-24 09:32:23
作者:网络投稿
经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60万元奖励补贴。
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人须符合上述1、2、3项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未租住过免租金住房、未拥有商品住房的条件。2015年后新受理的,申请人还应当符合上述第5项条件。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及领军人才住房补贴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市住建局反映。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该局将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该负责人特别提醒说,申请人人才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到期第二个月停发住房补贴。人才经市人社局期末评估合格的,可以申请续发补贴余额。
申请人离职的,离职当月停发住房补贴。申请人被我市新用人单位录用后,可以由新单位申请续发补贴余额。
申请人如有异议,可致电市住房保障署了解具体情况。需要申请复核的,请持本人身份证件在公示期间,到市住房保障署提出书面申请。市住房保障署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座一楼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记者窦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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