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香港最新隔离及核酸检测规定(汇总)
进入香港防疫规定
因应全球及本地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最新发展,香港政府对抵港人士实施不同的入境防控措施,以建立外防输入的抗疫屏障。
一、豁免检疫安排(也就是说:不用隔离)
1、回港易计划
2、来港易计划
3、豁免由内地、澳门或台湾抵港人士接受强制检疫安排
4、豁免由外国地区抵港人士接受强制检疫安排
二、如只曾在中国内地或澳门逗留的人士
适用人士 | 于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14天只曾在内地或澳门逗留的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包括经陆路口岸或是机场抵港人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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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完成接种疫苗: | 如已完成接种疫苗: | |
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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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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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指定检疫酒店"不适用于只曾在中国内地或澳门逗留的人士,请选择其他酒店检疫。进行该检测的检测机构须获粤港/港澳两地政府认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可。
三、如曾在台湾逗留
适用人士 | 于有关期间(即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14天)曾在台湾逗留(曾在A组指明地区逗留人士除外)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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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民 | 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 | ||
未完成接种疫苗: | 已完成接种疫苗: | ||
登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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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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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2021年11月16日起,检疫人士在离开指定检疫酒店或设施前的最后一次检测会进行「双采双检」,由两组采样员分别进行采样收集样本及由不同化验所检测。
(2) 检测样本是在指明飞机的预定起飞时间前72小时内取自相关到港人士的,「指明飞机」是指到达或即将到达香港的民航飞机(即直接降落在香港的飞机)
四、曾在海外地区逗留的人士
香港政府已把相关指明地区按风险所实施的登机及强制检疫要求整理为不同组别:
(一)组别A
A 组指明地区 (高风险) |
澳洲、奥地利、孟加拉、比利时、巴西、柬埔寨、加拿大、捷克共和国、丹麦、法国、德国、希腊、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日本、马来西亚、尼泊尔、荷兰、巴基斯坦、菲律宾、葡萄牙、俄罗斯、西班牙、斯里兰卡、瑞典、瑞士、坦桑尼亚、泰国、土耳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英国、美国 十二月五日凌晨零时起:芬兰、加纳、韩国、挪威、沙特阿拉伯 十二月六日凌晨零时起:冰岛、新加坡 十二月七日凌晨零时起:墨西哥 十二月八日凌晨零时起:智利、库克群岛、卢森堡、罗马尼亚 |
加强对变异病毒株Omicron 监测的指定地区 : 安哥拉、博茨瓦纳、斯威士兰、埃塞俄比亚、莱索托、马拉维、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尼日利亚、南非、赞比亚、津巴布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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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士: | 于有关期间(即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21天)曾在A组指明地区逗留,已完成接种疫苗并持认可接种疫苗纪录的香港居民 | 于有关期间(即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21天)曾在加强监测A组指明地区逗留,已完成接种疫苗并持认可接种疫苗纪录的香港居民 | ||
登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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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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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别B
B 组指明地区 (中风险) |
中国以外所有不属于 A 组指明地区或 C 组指明地区的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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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士 | 于有关期间(即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14天)曾在B组指明地区逗留的 | ||
香港居民 | 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 | ||
未完成接种疫苗: | 已完成接种疫苗: | ||
登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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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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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别C
C 组指明地区 (低风险) |
目前没有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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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士 | 于有关期间(即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14天)只曾在 C 组指明地区、内地或澳门逗留的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 | |
如未完成接种疫苗: | 如已完成接种疫苗: | |
登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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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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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2021年11月16日起,检疫人士在离开指定检疫酒店或设施前的最后一次检测会进行「双采双检」,由两组采样员分别进行采样收集样本及由不同化验所检测。
(2) 检测样本是在指明飞机的预定起飞时间前72小时内取自相关到港人士的,「指明飞机」是指到达或即将到达香港的民航飞机(即直接降落在香港的飞机)
其他注意事项
1、相关到港人士须留意,即使他们在出发回港前曾经接受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测试,为谨慎起见,他们在抵港后仍须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到卫生署的临时样本采集中心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测试,亦须在指定地点等候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结果。
2、如检测结果呈阴性,他们将获准前往已预约的酒店继续完成强制检疫。如检测结果呈阳性,相关人士将被转送至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确诊者的密切接触者将送往检疫中心。旅客必须自行承担因检测结果呈阳性而导致取消入住酒店等的相关费用。
3、卫生署会向有关抵港人士发出强制检疫令。相关政府部门会安排为他们戴上电子手环(于指定检疫酒店进行强制检疫的人士除外)。根据检疫令,有关人士在整个检疫期内不能离开酒店房间,更不能在酒店随处走动。离开指定房间会被视为违反强制检疫令和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4、有关外籍家庭佣工来港工作,请参阅此网页。
5、有关《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下获豁免强制检疫人士的安排,请参阅此网页。
离开香港回内地防疫规定
【从香港回深圳】
自即日起,由香港入境深圳的普通旅客,入境时需持有粤港两地政府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生成时间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报告,入境后需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其中在深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入境后可向所在的健康驿站申请“7+7+7”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即: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
【从香港回珠海】
1.香港经港珠澳大桥公路口岸入境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香洲区转运专班通过闭环管理转送到各区集中隔离场所进行14天集中隔离,第1、4、7、14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5、21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中解除隔离前第14天检测实行“双采双检”(即两个机构采样、两个机构检测)。
2.自香港入境从事重要公务、经贸、科技等活动豁免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落实名单管理,入境需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境时海关采样24小时内上传核酸结果,全流程专车接转、闭环管理。入境活动不超过3天的,入境第一天在指定酒店隔离,待核酸阴性结果出来后方可开展指定活动。活动超过3天的,入境头三天需在指定酒店自我隔离,核酸3天2检。入境超过7、14、21天的,需在第7、14、21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要实行“双采双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