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深圳宝安新增7所学位房制度学校 共有29所都有哪些?
时间:2016-07-01 10:26:25
作者:网络投稿
宝安区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注意事项
1、2017年继续实行学位房租房时间限定
根据《宝安区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公办学校小一初一入学申请租房类材料时间限定试行办法》(深宝教〔2015〕144号), 2017年提供租房类证明材料申请上述29所实行学位房制度学校学位的,房屋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必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含9月30日),其中提供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有效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至少能够覆盖到2017年12月31日。
2、关于社保险种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印发的《深圳市2016- 2017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三十问答》,2017年各区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位时,需提供社保的具体险种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3、关于办理居住证
需要为非深户籍孩子申请2017年学位的,非深户籍父母双方至少要有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规定,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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