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院药品“团购”细则出台! 团购安全吗?
根据《集团采购目录办法》,药品遴选优先选择符合临床路径,纳入重大疾病保障、重大新药创制专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以及医疗保险目录的药品,包括上年度全市公立医院在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采购总金额排名前80%以内的药品,以及常用低价药、妇儿专科药、急救抢救药,和市场供应短缺药品。
不纳入《集团采购目录》范围的药品包括: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
《集团采购目录办法》提出,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3、监管: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将不得再参与遴选
如何对集团采购组织有效监管?
根据《集团采购组织办法》,两年内不得参与深圳集团采购组织遴选的企业包括:提交虚假证明材料、列入非诚信企业名单的、3次以上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企业、出现3次以上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量供应《集团采购目录》内药品,严重影响公立医院正常工作的企业,以及未达到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费用成本控制和降幅比例目标要求的企业。
未按照规定及时供应药品,或者所供应的药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造成严重药品安全事件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将不得再参与遴选。
4、防垄断:生产和配送必须另选企业
为了避免垄断,《集团采购组织办法》提出, 集团采购组织不得采购自身生产或者代理的药品,不得参与集团采购药品的配送。生产和配送必须另选企业。
《集团采购规定》提出,参与竞价、谈判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除了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认证书之外,还不能被列入非诚信企业名单。签订采购合同时,要明确采购品种、规格、剂型、价格、数量、交验货时间和地点、履约方式和违约责任等。
在遴选配送企业时,集团采购组织要与公立医院协商确定。配送企业除了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外,要有能力覆盖深圳全市范围的所有公立医院,做到急救药品4小时内送达,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达,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已签订《委托配送协议》的药品配送企业,拒绝为公立医院配送药品或者单方解除配送协议的,不得再参与我市公立医院的药品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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