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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方揭秘公检法诈骗细节 一定要注意了

时间:2016-09-05 17:43:08 作者:网络投稿

“深圳罗湖一独居老人被骗1156万”、“清华大学一教授被骗1760万”这2起案件,除了涉案金额重大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他们都是被冒充公检法的方式诈骗的。小编先要提醒的是,可千万不要以为上当受骗的都是别人,自己一定不会上当,受骗真的与智商无关!

  可千万不要以为上当受骗的都是别人,自己一定不会上当,当被骗后,哭着后悔也真的是晚了!

  现在电信网络新型诈骗在组织形式上以及诈骗手段上都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真的是防不胜防,但还是要看看揭开他们的老底看看!

深圳警方揭秘公检法诈骗细节 受骗与智商无关!

  冒充公检法诈骗排名第一

  “深圳罗湖一独居老人被骗1156万”,“清华大学一教授被骗1760万”这两则新闻出来以后,其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是被冒充公检法的方式诈骗的。

  据深圳晚报报道,在本周高发诈骗类型中,冒充公检法诈骗又是排名第一。很显然,此种方式已成为骗子最爱的电信诈骗方式之一。

  那么,这种诈骗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深圳警方揭秘公检法诈骗细节

  深圳晚报记者采访了警察叔叔,警察叔叔说了这几点诈骗细节。

  1、公安、检察院、法院之间的电话不能直接转接

  电话转接主要通过程控交换机来实现同一单位不同办公室电话的自动转接。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都有自己独立的机构、人员,为了安全考虑,也都有自己独立的网络和通讯系统,电话根本无法做到直接转接。更不可能从邮局、税务局、缉私局等直接转接到公、检、法等部门。

  2、移交案件时间长过程麻烦

  公安、检察院、法院分工不同又相互制约。一般说来,除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其他案件都由公安机关侦办,在侦办终结后才能移交检察院。检察院也需要做好全部的审查,才能移交法院。任何一个环节,短则几天,多则数月,绝不可能直接通过办案人员打个电话就能移交案件。

  3、公安、检察院、法院机关没有“安全账户”

  除了重大案件的A、B级通缉令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发动公众举报嫌疑人外,其他通缉令都只能有公检法内部人掌握,以便方便抓捕,绝不可能专门把通缉令发给嫌疑人或者让嫌疑人自行查阅。所以让市民登录网站或传真直接查看通缉令的,都是诈骗。

  至于所谓“线人”,国家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等会发展一定的编外人员(俗称“线人”),但发展“线人”必须执行严格的程序并登记备案,绝不可能只通过打两个电话就发展市民为线人,让市民执行任务。

  4、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要别人出示验证码

  验证码和银行密码一样重要,任何国家机关和银行、他人都无权要求你出示“验证码”。另外,公、检、法等机关一般不会通过电话直接办案,更不会通过电话做笔录(一般会寻求当地公检法协作),所以陌生人给市民打完电话就要求告知“验证码”或者“转钱到安全账户”的基本可以认定是骗子。

  提醒市民,如果发现自己已经上当受骗,请立即拨打深圳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咨询专线:0755——81234567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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