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高考科目将改为“3统考+3自选”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改革,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参考 《实施办法》同时规定,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不用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用统一高考相应科目考试成绩来替代学考成绩。
同一科目每年有两次考试机会
对于各科学业水平考试的内容,《实施办法》明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门科目等级性考试内容,以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的必修和选修Ⅰ内容为依据。14门合格性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均以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的必修要求为依据。各科目考试命题将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在全面考核学生掌握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基础上, 注重加强对能力的考查。
在考试时间安排上,《实施办法》规定,语文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8门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学年6月和次年1月开考,学生择时报考。一般安排学生在第4学期末进行历史、地理、化学和生物4门科目的第一次考试,第5学期末为有需要的学生安排第二次考试;第5学期末进行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和物理5门科目的第一次考试,第6学期末为有需要的学生安排第二次考试。
从2021年1月开始,每次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9科全部开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学生自主确定每次参加学考科目。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和体育与健康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60分钟,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是升学重要参考
《实施办法》规定,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特别是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全面、客观、真实、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公益服务和社会实践等,落实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同时提供给高校录取参考,把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情况结合起来评价和选拔人才,方式更加科学。有助于扭转单纯用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促使人才评价和选拔从只看分数,到关注学生健康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实现知行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