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假一年能休20多天但绝大部分人从没休过!探亲假怎么休怎么规定的?
不过虽说我们平时总是会请事假,病假,可是你知道吗? 还有一种假,估计深圳98%的人都没休过!! 那就是——“探亲假”!
不相信?
赶紧来看看有关规定吧~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明确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探亲假可是已存在了35年!!
小编不得不心疼自己,
怎么不早点发现啊?
竟然白白错过了这么多年的假期!!
不过仔细看过休探亲假必须满足的条件后,
才明白一个道理,
探亲假不是你想休,
想休就能休~
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
(1)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即可开始享受探亲假。
(2)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就光这几条条件,
就能刷下来不少人吧~
不过看看探亲假的时间,
小编还是眼红的不行~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两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20天。
而且不仅时间长,
工资还照发,
居然连路费都能省一笔!!
这也太贴心了吧~
1、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2、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不过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是否有探亲假这事,
国家可没给规定。
所以到底放不放,
还是要看你们老板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