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国留学人员创业补贴大涨最高500万!需什么条件怎么申请?
深圳提高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一等资助的标准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二等资助的标准从 25万元提高到50万元,三等资助的标准从15万元提高到 30万元,还增加了特别优秀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助的条款。
深圳实施了
多年留学人员创业前期
费用补贴等利好政策
究竟产生什么样的作用
还是用数据说话
截至目前,深圳已连续16年引进人数超过千人,且逐年提高,仅2015年一年就引进7038人,累计引进留学人员超过7万人,总量位居全国第三。共有1696人入选深圳“孔雀计划”,有172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孔雀计划”、“珠江计划”创新团队82个。建立30个留学人员创业(产业)园,留学人员企业总数达3900多家,年产值千万以上的企业198家,超亿元产值的达59家。一大批海归骨干企业,如朗科、迅雷、华因康、柔宇科技、光峰光电、光启、华大基因、诺康医疗、华傲数据等公司已成为深自主创新与产业提升的重要力量。
“海归经济”的发展
带动了一大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外国专家来深工作
也加速深圳科技创新工作的蓬勃发展
下面给大家附上
《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的全文
需要的小伙伴 拿走!不谢!
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
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吸引和扶持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加强对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的管理,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意见》(人社部发〔2011〕23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9号)和深圳市政府《关于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的若干规定》(深府〔2000〕7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补贴资金的申请、评审、拨付与管理。
补贴资金是指市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用于支持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和留学人员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设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补贴资金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无偿资助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和留学人员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设。
第四条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补贴资金管理方面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编制补贴资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按批复实施;
(二)编制并发布补贴资金年度资助申报指南;
(三)组织对申请单位的项目评审、实地考察和社会公示;
(四)按规定下达补贴资金使用计划;
(五)负责补贴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组织项目验收,开展项目绩效评估;
(六)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补贴资金有关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
深圳市外国专家局(以下简称“市外专局”)具体负责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