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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粮云景花园北区安居型商品房申购通告 位置在哪怎么申请?

时间:2016-09-20 10:03:48 作者:深圳本地宝
  2、认购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认购受理截止后至签订购房合同前,认购人住房、婚姻、计生、人口、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若轮候信息发生变化导致认购人不再符合认购或轮候条件的,将被取消认购或轮候资格,且不予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人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放弃选房及退出轮候规则

  1、认购人排序到位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当场签订认购协议书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2、认购人排序到位但无认购意向对应的住房可供选择的,不记录放弃次数。

  3放弃选房达到三次的,以及签订认购协议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达到两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安居型商品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五、领军人才申购安居型商品房

  1、领军人才申请安居型商品房的,可通过网上提交申请,也可直接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提交申请。项目申购通告发布前未提交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不能认购该项目。

  2、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有关规定,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的领军人才(领军人才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认定),可以申请不超过90平方米的住房,且不参加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住房面积不受家庭人数的限制。

  六、购房办退及产权限制

  1、在安居型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方租住保障性住房的,应按照规定退回所租住的保障性住房。

  2、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购买的安居型商品房在取得完全产权前,买方有另行购买住房、全部家庭成员户籍均迁出本市等情形的,所购买的安居型商品房将由市主管部门收回。

  七、投诉举报与监督

  1、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2、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3788218,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信访室。

  3、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八、业务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1、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

  2、我市安居型商品房业务咨询电话:23901599。

  九、本提示由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负责解释。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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