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楼市调控新政 购首套自住房首付最低35%二套房不低于50%
时间:2016-10-01 18: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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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实施区域性限购差别化信贷政策
昨日,天津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实施意见》规定,天津市将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在天津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北京楼市调控新政
1、90㎡以下住房面积占比不低于70%
进一步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结合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保证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不低于70%。
2、13个区今年安排自住型商品房用地入市
各区要进一步加大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除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外,其他13个区要于2016年内尽快安排一批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入市交易。
3、试点采取限定销售价格措施
在严控地价的同时,对项目未来房价进行预测,试点采取限定销售价格并将其作为土地招拍挂条件的措施,有效控制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
4、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不低于35%
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无论有无贷款记录,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50%
购买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
二套房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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