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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无锡楼市住房限购政策解读 无锡限购政策2016全文

时间:2016-10-09 09:53:53 作者:转载

  十一、培育发展租赁市场

  加快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为租赁市场供需双方提供高效、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研究制定对租赁机构的扶持奖励政策,鼓励发展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支持社区或专业租赁机构集中搭建房屋租赁管理平台,对居民闲置房源统一托管代租。

  十二、加强金融风险管控

  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来源合规性排查,遏制各种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各商业银行要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管控,对首付款来源、借款人家庭已有住房数量、借款人信用资质和购房合同真实性等情况加强实质性审核,规范房地产开发及经纪机构的业务准入,审慎开展业务合作。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银行机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把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大对银行机构房地产贷款的检查力度,对房地产贷款风险较大区域,要加强风险提示,切实纠正违规发放贷款行为。

  十三、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安全、环境配套及销售行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各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炒卖房号、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通过签订虚假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等方式制造房源紧张的假象,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业人员不得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违规交易,要确保网签备案信息真实、准确,严禁数据造假。商品住房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源,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售楼现场未公示全部准售房源的,视作捂盘惜售行为,一经查实可暂停合同网签备案,且后续房源全部实行现售。进一步完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市场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开发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并纳入企业信用档案,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十四、加强正面舆论引导

  加大市场监测频度,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走向,加强房地产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房地产信息数据。坚持正面引导舆论,客观报道房地产市场形势,引导理性消费,杜绝炒作以及虚假、片面信息误导消费预期,对于发布虚假信息、造谣滋事的,要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江阴市、宜兴市人民政府要承担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主体责任,落实分类调控要求,结合本地房地产市场情况,制定和落实加快去化房地产库存政策措施,防控市场风险。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据各自职能精准施策,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关政策与本意见不符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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