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轨道交通沿线将优先建人才、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十三五"规划》近日正式发布。"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合理布局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类型, 轨道交通沿线优先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选址位于原特区内的项目原则上应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探索建立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基准容积率体系。在现行深标密度分区的基准容积率基础上,结合规划设计的充分研究论证,探索建立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基准容积率体系,根据深圳未来的就业密度分布、轨道交通建设和用地潜力,划分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一级、二级和三级分区,对特定地区的容积率给予适当调整。
全面配合轨道及道路规划交通建设。以地铁三期、四期工程、“七横十三纵”干线路网建设,以及公交线网开设和调整为契机,明确轨道交通沿线及场站邻近区域住宅建设用地优先用于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轨道沿线及站点邻近区域改造项目,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棚户区改造;利用地铁车辆段上盖和公交场站综合开发等模式新建房源主要用于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合理布局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类型。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战略”、“自贸区战略”、“东进战略”等城市发展战略,将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空间布局与城市总体规划特别是产业发展规划、轨道交通规划相衔接,加快推进原特区内产业和人口向原特区外转移,积极推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
“十三五”期间新开工及竣工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址位于原特区内的项目原则上应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原特区外地区根据我市产业及人口规划布局及需求分布情况灵活调整,促进我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资源高效利用。
积极推进混合居住模式。保障性住房应当与人才住房共同立项建设或配建,原则上不再单独立项。合理搭配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的结构比例,推动各类社会群体的混合居住,实现社区多元融和。
实施标准化设计、装配式建造。根据我市人口政策调整、人才引进结构等实际需求,不断优化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标准化设计,提高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户内使用率和实用功能。大力推广钢结构和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建筑深度融合,打造设计优良、质量可靠、绿色宜居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