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骑电动自行车可不可以带人
时间:2020-08-04 10:55:13
作者:苏州本地宝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1.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2.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3.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2020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原文(7月1日起实施)
2020年7月15日,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通告规定: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二、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三、本通告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
>>>苏州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
注:本站部分文章收集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修改、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