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地铁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施工限行备案通行条件+材料+入囗
1、备案通行条件
位于人民路段(上清寺往大溪沟方向下穿隧道进口至大溪沟路口),三峡博物馆下穿道段(重医附一院第一分院路口至大礼堂北门)、人民支路、大溪沟河街段(嘉陵江滨江路至人民路)道路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及个体商户的车辆因无法绕行其他线路通行以上区域的,可以申请备案通行。
2、申请备案材料
1.居民车辆:
(1)车辆行使证登记地址在备案通行范围内的提供行驶证;
(2)车辆行使证登记地址不在备案通行范围内的:
车辆所有人与房屋产权人一致的,需提供备案通行范围内的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车辆行驶证;
车辆所有人与房屋产权人不一致的,需提供房屋产权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物业或社区开具的入住证明。
(3)暂住居民车辆:租户本人身份证、租房合同(租期涵盖或部分涵盖施工时段)、车辆行驶证、物业或社区开具的入住证明。
2.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车辆:
(1)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
公车:机关企事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车辆行驶证(机关、企事业名称与车辆行驶证所有人名称一致),公车为租赁车辆的需另提供租赁合同;
员工车辆:单位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
(2)个体工商户车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车辆行驶证。
3.残疾人专用车辆:
(1)持有重庆市核发准驾车型为C2(小型自动挡客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2)本人、配偶拥有重庆市登记核发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车辆须在检验有效期内。
4.特别提醒:
市民按上述要求,选择自身所在社区,在线提交相应材料图片后(单个图片大小不超过2M,每单申请材料不超过14张图片,合同仅需提供首页、签名页及地址页图片),由所在社区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短信通知市民前往社区指定地点领取通行证。
3、领证要求及地址
申请人可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和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区服务大厅领取通行证。
4、备案通行申报入口及流程:进入“好运通预约通行停车”小程序 进行备案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