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2019年6月1日起全国通考 报考无需居住证还可异地分科考
公安部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及2018年以来相关改革措施落地情况。会上透露,这次推出的10项改革新措施,包括5类业务“异地通办”、5项服务“便捷快办”,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推行。其中,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大中型客货车省内“一证通考”,无需交居住证。
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不需居住证
据公安部相关人士介绍,2018年6月,公安部推出2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省内异地通考,申请人可持身份证在全省范围内任一地市直接申领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目前,已有54万人省内异地考领驾驶证,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此次改革,公安部在认真总结评估省内异地通考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推行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市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C1、C2、C5),不再需要提交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进一步便利群众就近、自主考试领证。对在内地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一证通考”,在任一地市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提交住宿登记证明等证明、凭证。
新政实施后,小型汽车驾驶证所有业务实现全国“一证通办”,内地居民持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既可以新申请考领驾驶证,也可以补领、换领、审验驾驶证,无需返回户籍地,无需提交居住、暂住等各类证明。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内地任一地市直接申请考领、补领、换领和审验驾驶证,无需提交其他凭证。据估算,每年将惠及新考领驾驶证1200多万人,补换领和审验驾驶证370多万人次,仅交通费一项就可为群众节省200多亿元。
小型汽车驾驶证可异地分科考 原成绩有效
据介绍,目前群众在报名申领驾驶证,参加部分科目考试后,由于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需要到外地去居住,后续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现在通常做法是,将原有考试成绩作废,在现居住地重新申请、重新考试;或者专程返回原考试地继续考试,多次往返奔波,十分不便。
此次改革,公安部在推进考试成绩全国联网基础上,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C1、C2、C5)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到外地工作、学习、生活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一是申请地点,直接到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考试地,无需返回原考试地。考试地可变更一次。二是申请手续,内地居民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直接办理考试地变更;其他人员及情形需提交的身份证件适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三是考试流程,办理变更考试地后,申请人就可以直接在现居住地预约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已通过的考试科目继续有效。全部科目考试通过后,直接在现考试地领取驾驶证。
例如,小李同学参加完高考,在家乡报考驾驶证,考完科目一、二后到外地上大学,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新政实施后,就可以直接转到上学的城市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领取驾驶证。这样,既可以方便其连续学驾、顺利考证,又可以避免两地多次往返、重复周折。
大中型客货车省内“一证通考”
据介绍,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驾考改革意见,放开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考领,考生可以在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学习报考驾驶证。但是,异地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仍需提交居住证或者暂住登记凭证,社会群众希望能进一步放宽条件。
此次改革,公安部在总结小型汽车驾驶证省内“一证通考”的基础上,试行放宽大中型客货车省内异地申领条件,推行持身份证省内“一证通考”。一是本省居民持身份证省内直接申领。对在省(区)内不同地市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二是外省居民持居住证省内直接申领。对跨省(区)异地工作、生活的人员,在办理所在省(区)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需要说明的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绝大多数属于职业驾驶人,需要纳入属地化日常教育管理,因此此次改革试行放开省内异地通考。下一步,公安部将本着安全第一、便民高效、放管并重的原则,在试行省内异地通考基础上,进一步研究跨省异地通考的可行性。
驾驶考试、车辆登记检验5类业务“异地通办”
°一是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
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
°二是分科目考试异地可办。
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减轻往返考试负担。
°三是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四是车辆转籍异地可办。
将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五是摩托车检验“全国通检”。
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切实减轻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车主检车负担,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车辆抵押登记、临牌发放等5项服务“便捷快办”
°一是抵押登记推行“两个简化”。
◆ 简材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并积极推进抵押信息联网核查。
◆ 简环节,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免去群众往返车管所和金融机构的奔波。
°二是使用原车号牌新增“两个便捷”。
◆ 号牌号码可互换,同一车主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满足群众和单位需求。
◆ 保留原号延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三是临牌核发推行“4S店代办”。
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现场购车、现领临牌,既方便群众购车登记后上路行驶,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现企业获益、群众满意。
°四是车购税信息实行“联网核查”。
全面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无需提交纸质完税证明,减手续、提效率、降负担。
°五是推广交管语音服务热线。
逐步推广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管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受理等服务,搭建集网页、短信、手机APP、语音“四位一体”的交管信息化服务体系。
李江平表示,一诺千金重,公安部将细化工作部署,完善配套制度,升级信息系统,并加强对改革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深入开展评估问效,确保10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落地、取得实效,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注:10项新措施明细及120个车辆网上转籍试点城市名单,请分别阅读本期第二、三条。
业内人士
广东落地还需理顺相关环节
昨日下午,记者就小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措施采访了驾培行业业内人士郑先生。他告诉记者,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可异地分科考,非常便民。但是,根据广东目前的相关政策,这项新措施在广东落地恐遇障碍。首先是学时与考试挂钩,2019年4月1日起,广东省驾驶培训与考试联网对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从4月1日起,除公安部规定可直接报考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外,凡未通过培训监管平台提交相关信息的汽车类驾驶证学员,各地驾培机构不得安排其培训,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其预约考试申请。也就是说,个人不经过驾校,直接向车管所窗口提交报名申请,这类学员没有经过监管平台提交相关信息,自然也没有学时数据,没办法报考,“现在如果学员没完成学时,是约不了考的。”
郑先生还说,假如学员在广州一所驾校培训,在广州考完了科目一,学时没学满,离开了广州去北京,按照公安部的新措施,科目一的成绩有效,可以在北京报考科目二科目三。那么剩余没学满的学时怎么办?如果在北京继续培训,又是在另外一辆教练车上记学时,之前的学时算不算?但是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注册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采取异地培训。目前,公安部和交通部的相关文件,尚未完全衔接上。
郑先生表示,交管12123APP有设置异地约考功能,但目前是没办法异地约考,首先是涉及到考场收费的问题,驾考报考费是480元,分科一一交报考费,但清远考场要收1180元的考试服务费,是重叠收费的。全国“一证通考”后,政策落地,这个问题也需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