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人可开顺风车无门槛?深圳拟出台顺风车行为规定
日前深圳对私人小客车合乘进行了框架式规定,鼓励并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出台了私人小客车合乘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需要注意的是,《意见稿》中并无规定顺风车只能通过“合乘平台”发布信息,也就意味着,将来顺风车可能成为一种纯私人行为。
据深圳晚报消息,10月31日,《关于鼓励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外征求意见。
这意味着深圳将正式出台文件对拼车、顺风车等合乘行为做出规定!
深圳拟出台顺风车行为规定
《关于鼓励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是为了对私人小客车合乘进行了框架式规定,鼓励并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厘清非法营运与私人小客车合乘的界限,保障合乘各方合法权益。
1.市民可以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2412室(邮政编码: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czcggb@sztb.gov.cn。
《意见稿》有哪些重点值得关注?
1、什么是私人小客车合乘?
《意见稿》中明确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合乘出行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合乘者选择乘坐合乘出行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为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相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由合乘各方自行约定并承担。
就是说,私人小客车合乘是非经营模式,同时也将顺风车从网约车中剥离,这就意味着顺风车没有网约车限制的那些门槛。另一方面,《意见稿》中并无规定顺风车只能通过“合乘平台”发布信息,也就意味着,将来顺风车可能成为一种纯私人行为。
2、合乘车有哪些限制?(针对的是合乘平台上的车)
对于合乘车:
《意见稿》中指出,通过“合乘平台”进行合乘出行的,合乘出行提供者在平台提前发布出行计划和线路,并发布当次出行分摊总费用(仅限燃料成本及通行费等直接费用)。分摊总费用按合乘里程计算,且单次里程分摊费用不得超过红色出租小汽车里程续租价的50%(不含燃油附加费、候时费、长途返空费、夜间附加费)。合乘平台可在合乘者分摊的总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信息服务费。
同时,合乘出行提供者有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使用在本市注册且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七座以下车辆提供合乘出行。而合乘出行提供合乘服务,每辆车每天不得提供超过3次的合乘出行,区别了“顺风车”与非法运营。
这就意味着,在合乘平台上,顺风车必须为“粤B”牌照的七座以下车辆,方便相关部门进行监管。
对于合乘平台:
《意见稿》中指出,合乘平台必须确定合乘车辆性能及技术状况良好,将提供合乘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本市政府监管平台,并按要求传输合乘相关信息。合乘相关信息包括合乘出行提供者和车辆注册信息、合乘出行提供者发布的出行计划及线路、合乘车辆当日合乘次数、分摊总费用等。
3、如果违规了怎么处理?
如果有车,以合乘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以及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以合乘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行为,交通部门可以依法予以查处。
同时,市民可以进行举报,举报有效后,对举报人给予每辆20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