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史上最严”电动自行车管理动真格了 超标电动车酒驾也重罚
仍有数量庞大的未挂牌电动车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昌全市仍有至少43万辆电动车处于无证无牌行驶状态。
“不主动挂牌的电动车越多,交警的执法难度就越大。”采访中,东湖交警大队一名负责人在对记者谈起对未挂牌电动车执行处罚时表示,尽管交警、媒体对电动车上牌一直在持续宣传,但部分车主仍然法制意识淡薄。许多未赶在“缓冲期”上牌的车主,就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法不责众”,被查到也只是罚款而已,没有把上牌当回事。
“就拿这次上牌来说,11月25日之前,东湖区多处上牌点都保持在日均80人左右;25日之后,每个上牌点都‘爆满’。一直到12月1日,还有超标车车主陆续赶来上牌。但是‘缓冲期’已经过了,超标车不允许再挂牌上路了。”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前期的摸底调查,还有较大数量的电动车迄今未办理上牌手续,这样无疑加大了交警执法难度。
尽管如此,南昌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仍表示,从12月1日起,交警对电动车违法行为在处理时,一律执行两个“一律”——一是一律要求补办电动车牌证才能上路;二是凡是超标不合格电动车一律暂扣,禁止上路。
南昌超标电动车酒驾也可重罚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8年5月1日,南昌市正式实施《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其中明确规定,最高车速大于每小时20公里、小于或者等于每小时50公里,并且如果使用内燃机,排量大于30毫升、小于或者等于50毫升的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以下简称“超标车”),按照机动车管理。
记者了解到,在电动车交通事故处理中,如果发现一方驾驶人骑行的电动车属于超标车,经过鉴定确定为摩托车的,将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处理。
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般在电动车交通肇事处理时,如果事故一方驾驶的是超标电动自行车,一旦鉴定车辆按“机动车管理”,那么很可能在事故责任划分时,比“非机动车”承担更大更多责任。
记者了解到,电动车驾驶人一旦证实系醉酒驾驶,且其骑行的电动车依法鉴定为“超标车”,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一律按照法律程序办理。根据刑法规定,交警也可以对其以涉嫌危险驾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原题:“史上最严”电动自行车管理动真格了——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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