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奥林匹克中心游泳馆周边道路5月17日至19日禁止停车
第十三届全运会花样游泳比赛于2017年5月17日至19日,在天津奥林匹克中心游泳馆举行。由于天津奥林匹克中心游泳馆院内停车位数量有限,周边道路禁止停车。
因此,建议观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来观赛,如驾车观赛的可将车辆停放至
中石油桥下停车场、
天津体育馆北侧广场停车场、
天津奥林匹克中心体育场停车场(奥体中心西南角)、
时代奥城地下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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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观众顺利观赛,确保活动的安全顺利举办,结合全运会票务管理规定及安保工作需要,请观众朋友们提前了解相关安保工作注意事项,并按规定观赛。
一、网络售票、现场售票均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入场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配合安保人员落实实名入场。未携带身份证件的观众将无法入场观看比赛。
三、入场观众要严格落实第十三届全运会禁限带物品规定,并配合安保人员对人身及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入场禁限带物品包括
(一)禁带物品
禁带物品是指持有人携带的违反中国法律,被禁止带入场馆的物品。安保人员发现禁带物品,将根据有关法律予以收缴,并对持有人依法进行处理。禁止持票人员带入竞赛场馆的物品包括:
1.危险性物品、爆炸物品;
2.仿真枪及弓弩、弹弓、匕首等管制器具;
3.烟花爆竹、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4.剧毒、腐蚀性等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性物品;
5.有害生物制剂、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6.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冰毒等各类毒品;
7.中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物品。
(二)限带物品
限带物品是指持有人携带的虽然不违反中国法律,但违反往届全运会惯例或可能影响场馆安全和秩序,被限制带入场馆的物品。限带物品由持有人自行处理。
持票人员限带物品包括
1.易碎品与各类容器,如玻璃瓶(杯)、保温杯、奶瓶等;
2.各类软硬包装饮料,特别是含酒精饮料,及易投掷食品(如水果或鸡蛋等);
3.带有政治、种族、宗教、商业内容的横幅、标语、书籍和其他用于宣传的物品;
4.除婴儿车与轮椅之外的任何辅助代步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自行车、踏板车、滑板;
5.动物(导盲犬等服务类动物除外);
6.乐器,包括但不限于演奏乐器、口哨、喇叭、鼓;
7.各类易造成人身伤害的棍棒及尖锐物品,包括但不限于长柄伞、尖头伞等;
8.各类体育器材,包括但不限于球棒、球、球拍、飞碟;
9.各类超过观众坐席宽度的物品盒、箱包、手提袋等;
10.展开尺寸大于1米X2米的旗帜;
11.任何未经授权的专业摄像机(家庭使用、小型手持的摄像设备除外),各类用于照相机、摄像机的三脚支架、独脚架或类似支撑物;
专业摄像器材的定义是“配有三角架的大型摄像机”。
12.影响赛事进行或妨碍他人观赛的各类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激光装置、扩音设备,对讲机等;
13.其他可能影响安全或违反门票协议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打火机、火柴等点火器具,注射器。
四、天津奥林匹克中心游泳跳水馆停车场将作为赛会内部停车场使用,处于安保封闭区内,禁止无证进入。因场馆周边停车位较为紧张,建议观众绿色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