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时间是什么时候?附过渡期政策
时间:2018-10-16 10:48:32
作者:北京本地宝
【导语】:北京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时间是什么时候?过渡期临时标识何时申领?下面为你整理了北京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政策一览。
北京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政策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
1、2018年11月1日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交管部门申请登记。
2、在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发放行驶证、号牌;不在产品目录内的,发放临时标识。
3、对发放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悬挂临时标识后方可上路行驶,并遵守非机动车的通行规则;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过渡期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三年)
4、未在规定期限内申领临时标识上道路行驶,或者过渡期满后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并通知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
过渡期临时标识申领时间: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
《条例》将在11月1日起施行。目前,公安交管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过渡期管理及临时标识发放的具体办法,并将按规定予以公布。需要领取临时标识的,自2018年11月1日起,可按照规定申请并到指定地点领取临时标识。
过渡期临时标识申领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点击查看办理点大全】
过渡期临时标识网上申请:北京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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