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铁路安全管理条例12月1日起施行附内容解读 禁止霸占他人座位
12月份,国内第一部铁路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在广东实施。 下面,小编把其中重要内容为大家解读出来。
《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9月30日通过,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据悉,这是我国第一部铁路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对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铁路安全管理活动进行了规范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铁路安全管理活动。
其中,包括大家关注的火车占座问题。
1、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禁止实施以下危及铁路安全的行为:
(一)排污、倾倒垃圾、堆放弃土或者放置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二)燃放烟花、焰火,烧荒或者焚烧草木、垃圾、祭品等容易排放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的物质;
(三)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危及铁路安全的行为。
违反规定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对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2千元以下的罚款。
2、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
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邻近区域采用彩钢瓦、铁皮、塑料薄膜等轻质材料搭建板房、彩钢棚、塑料大棚或者悬挂广告牌(匾)的,其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加强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因掉落、脱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
违反规定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在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一千米范围内,以及在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一千米范围内,确需从事露天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的,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估,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一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违反规定未经批准在铁路线路两侧各一千米范围内从事露天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4、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修建上跨、下穿、并行铁路的桥梁、涵洞、道路,铺设供水、油气输送等管道或者光(电)缆设施,架设电力、通信线路或者杆塔,或者开展地质钻探等建设施工作业的,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派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
违反规定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5、在电气化铁路接触网及其支柱不得违反规定附挂通信、有线电视电缆等设施设备。
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6、驾驶机动车通过上跨铁路桥梁或者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道路,应当遵守限载、限高、限宽、限长等规定。
违反规定驾驶机动车通过上跨铁路桥梁或者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道路未遵守限载、限高、限宽、限长等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或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7、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百米范围内放飞鸟类、升放无人驾驶航空器或者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
确因现场勘查、施工作业需要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应当按照规定获得批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提前通知铁路运输企业。
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8、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列车、车站等场所公告旅客、列车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进站人员遵守的安全管理规定,在列车晚点、停运时应当及时向旅客通报信息、说明情况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旅客及其他进站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接受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实施的安全检查,配合铁路运输企业依法采取的处置措施,不得有打骂、侮辱车站和列车工作人员等行为。
9、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车票实名购买、查验制度,并公开纸质、电子车票的使用规则。
无有效车票、车票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本人真实身份信息不符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
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
10、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一)围堵列车、阻碍发车,或者采取强行登乘、拒绝下车等方式影响列车运行;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或者在铁路线路上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
(三)向运行中的列车抛掷影响行车安全的物品;
(四)在禁止吸烟的列车上、列车的禁烟区域内吸烟或者能够产生烟雾的香烟替代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11、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铁路旅客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对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以及严重违反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推送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有关部门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