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可跨省异地缴纳
时间:2020-04-13 17:25:01
作者:深圳本地宝
自2020年5月1日起,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可在全国范围内跨省异地缴纳,以后非现场违章更加方便,不用跑回当地,可以在异地缴纳罚款。
自2020年5月1日起,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可在全国范围内跨省异地缴纳,以后非现场违章更加方便,不用跑回当地,可以在异地缴纳罚款。
非现场交通违法是什么?
非现场交通违法主要是指指闯红灯、超速等行为被电子眼拍摄后被交警取证的违章。另外,违章停车后被交警“贴条”也是非现场交通违章。
现场交通违法就是交警在,车主也在,车辆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交警现场开具交通违法罚款单。
具体规定:
自《通知》实施后,缴款人可持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到处理地所在省指定的代理银行或全国的任意营业网点缴纳罚款。代理银行需向缴款人出具缴款凭据。违章缴费变得方便了,但是还有部分车主懒得去缴费,把罚单堆在年检前才处理。其实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并不是所有罚单都可以这样操作,若收到处罚决定书15天内不处理,每天会产生3%滞纳金,加罚滞纳金最高不得超过罚金本身,也就是说,罚金长时间不缴将可能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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