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闻 | 高铁火车 | 航班动态 | 公交新闻 | 公路客运 | 竞价摇号 | 驾照学车 | 车管新闻 | 生活资讯 | 深圳免费 | 手机版
首页 >> 车管资讯 >> 正文

南京驾乘电动车新规:2020年5月1日起需佩戴头盔

时间:2020-04-20 10:05:39 作者:南京本地宝

  2020年4月16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通告:自2020年5月1日起,南京交警积极鼓励全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对未佩戴头盔的,交管部门将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以下为通告原文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切实增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2020年5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全面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积极鼓励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二、对于快递、外卖等依赖电动自行车配送的企业、行业,骑手按照“六统一”管理规范,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三、鼓励保险公司、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等企业,采取免费赠送等惠民方式发放安全头盔。

  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并遵守管理规定。特此通告。

  除了正确佩戴头盔之外,对电动车驾乘人,还有六点提醒

  上路行驶请走非机动车道,未设非机动车道的路段请靠右行驶;

  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横穿、不突然变道;

  不违规载人(只能载一名12周岁及以下的儿童);

  过路口请走人行横道,注意礼让行人、避让机动车;

  限行时段、路段,不得行驶;

  遵守交通标志指示,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注:本站部分文章收集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修改、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