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起深圳黄标车淘汰无更新指标 深圳黄标车报废规定解读
时间:2015-10-29 10:47:51
作者:网络投稿
对于车主而言,不淘汰自己的黄标车,将面临更大成本:年后黄标车全市“无路可走”,且不能申请更新指标,还随时面临媒体及公众举报和执法部门查处罚款。近日,相关部门对现行的黄标车政策进行解读,还不了解的车主快来看看吧。
我市是全国最早启动黄标车淘汰的城市之一,从2004年起逐步实施了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黄标车限行管理、提前淘汰补贴等措施,目前已累计淘汰和转出黄标车30多万辆。但是目前,仍有7万余辆的黄标车存量。10月27日,市人居环境委、市交委、市交警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现行的黄标车政策进行解读。
政策一:2016年起淘汰无更新指标
市交警局车管所政秘科副科长李洋介绍,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黄标小汽车在2015年12月31日之后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不再产生更新指标。
政策二:全区域、全时段限行黄标车
为了加快黄标车淘汰,我市已于7月1日起实施了第二十二阶段的黄标车限行措施,在全市对所有黄标车(含营运黄标车)实施了全区域、全时段限行。
政策三:名下有小车不能申请增量指标
根据《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名下有在我市登记小汽车的车主,不能申请增量指标。特别是对于黄标车车主,我市已经实施了全市限行措施,黄标车一上路就会被查处,不报废还要花钱找地方停放,更不能申请增量指标,只能是“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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