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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州车牌最新政策:车牌指标有效期将延长至1年

时间:2018-04-17 16:45:51 作者:广州本地宝

2018广州车牌新政策:车牌指标有效期将延长至1年

  昨日(4月),广州市交警联合广州市交委召开交通管理新闻通报会,市交委发布了《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据悉,广州市自2012年7月起实施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现行的《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6月30日有效期满。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车牌摇号,竞价一路走高,上月个人车牌平均成交价26939元,而摇号的竞争比为132:1,在个人车牌方面,132个人抢一个粤A车牌。记者获悉,在此次修订中,针对单位普通车摇号中签率远高于个人的情况,个人车牌指标额度将从88%提高至90%。同时,对指标有效期进行调整,更新指标、增量指标和其他指标有效期均延长为12个月。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合并二手中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试行办法。于2016年1月开始实施的《广州市二手中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试行办法》也将于2018年6月30日与《调控办法》同时有效期满。作为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修订中将两份文件进行合并,体现了政策体系的延续和统一。

  2、适当提高个人指标额度占比。为保证政策平稳延续,《调控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在增量指标总额度和配置方式不变的情况下,针对目前个人摇号中签率远低于单位摇号中签率的情况,修订中将个人指标额度占比由88%提高至90%,适度平衡单位和个人的中签率。

  3、优化单位和个人的增量指标申请资格。例如:单位申请资格的条件中,根据国家“三证合一”有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应用情况,增加了对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条件要求;个人申请资格的条件中,为解决非本市户籍人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医保缴纳临时中断,从而影响申请指标的问题,将原来连续两年缴纳医保的时限核算条件调整为3年累计24个月等。

  4、更新指标由依申请核发调整为直接核发,并取消了车辆更新次数限制。本次修订对更新指标的核发方式进行调整,单位和个人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或者使用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办理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后,符合办法规定的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指标证明文件由指标管理机构直接生成。并且,取消了有关10年期限后车辆更新次数的限制,单位和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车辆更新。

  5、新增车辆被盗抢、离婚转移、司法拍卖等情况直接申领其他指标。将现行办法车辆被盗抢后仅能申请增量指标编码的规定调整为直接申领其他指标。另外,新增个人离婚办理车辆转移登记以及符合本市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买受人竞拍本市法院司法拍卖车辆可直接申领其他指标的规定。

  6、取消指标车辆排量限制以及延长指标有效期。综合考虑到市民的拥车需求和车辆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并借鉴北京、上海、天津、深圳、杭州等实施调控政策的城市均无车辆排量限制的做法,本次修订拟取消增量指标和更新指标有关对车辆排量的限制。同时,根据选购车辆的实际周期,为方便市民有更为充裕的时间选购车辆,对指标有效期进行调整,更新指标、增量指标和其他指标有效期均延长为12个月。

  《调控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全文已在广州交通信息网http://www.gzjt.gov.cn/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至5月7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电话:96900,根据语音提示转人工客服,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

  (二)电子邮箱:gzjw_jtzl@126.com;

  (三)信函: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治理处,邮编510642;

  (四)网站:广州交通信息网,“政民互动”-“民意征集”栏目。

  相关细节问答:

  增加了周转指标是基于哪些考虑?

  交委表示,2016年1月,广州借鉴杭州、天津等城市做法,针对二手中小客车交易中涉及的指标使用问题,实施了《周转指标管理办法》,对促进和规范广州二手车行业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由于该办法与《调控办法》有很大相关性,也将于2018年6月30日有效期满,此次修订对两个办法进行整合,将周转指标纳入《调控办法》的指标类型中,保证了指标配置管理政策体系的延续和统一。

  增量指标的配置周期、额度及方式有哪些调整?

  交委表示,本次修订增量指标的配置周期、额度及方式与现行的《调控办法》基本保持一致,仅将个人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占比由原来的88%提高至90%。

  在配置周期和总额度方面,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配置额度为12万个,按月度平均分配,并不得跨周期配置;在配置方式方面,增量指标按照1:5:4的比例配置,即每个配置周期内,以摇号方式配置的节能车增量指标为1.2万个,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6万个,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4.8万个。

  考虑到单位普通车摇号中签率远高于个人(以2017年12月份为例,单位普通车摇号中签率为11.2%,同期个人摇号中签率为0.76%),参照其他城市调控经验(如:北京市近年来已逐年调高了个人指标额度占比,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其个人指标额度占比分别为88%、90%、92%、95%),本次修订中适当提高了个人指标额度占比,个人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由原来的88%提高至90%。

  指标的使用管理主要有哪些调整?

  一是为市民办理中小客车指标登记等事务提供更大灵活性,对指标有效期进行调整,更新指标、增量指标和其他指标有效期均延长为12个月。另外,周转指标有效期保持不变,仍为3个月。

  二是考虑到市民的拥车需求变化和车辆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并借鉴北京、上海、天津、深圳、杭州等实施调控政策的城市均无车辆排量限制的做法,本次修订取消指标有关对车辆排量的限制。

  三是为进一步推广应用节能和新能源车型,允许普通车增量指标用于节能车或新能源车辆办理登记,并在日后产生的更新指标仍可以用回普通车车办理登记;允许节能车增量指标可用于新能源车办理登记,并在日后产生的更新指标仍可以用回节能车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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