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最新广州车牌竞价最全指南(数量+时间+流程)
一、竞价数量
1个增量指标为1个竞价标的。每月标准不一,详情请看每月的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公告哟。
二、竞价时间
广州车牌竞价一般每个月25日上午进行。如果遇到25日为周六周日,或者巧遇节假日的,则顺延到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进行。广州车牌竞价具体几点开始,几点结束?竞价当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5:00结束,连续竞价6个小时。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时间分别竞价。
》》广州车牌竞价日历图(每月更新)
三、竞价方式
竞价采用网上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不统一安排场所,竞买人凭有效编码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进行资格激活后,自行登录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人可以报价1次,并可对其报价修正2次,以最后一次有效报价为准。报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的为有效报价。高于保留价以上的报价应为100元的整数倍。
竞价系统在竞价日当天上午11:00时和下午13:00时分别公布当前平均价格(在当前报价中,将竞买人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剔除排名靠前10%和排名靠后10%的竞买人人数及其对应有效报价后,以剩余80%竞买人人数及其对应有效报价总额计算出平均价格,计算数据按四舍五入取整),竞买人应对其报价自我评估风险并承担责任。
四、竞买人资格
已办理增量指标申请登记手续的单位和个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作为竞买人参与竞价:
1、在办理增量指标申请登记时,已选择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
2、已按照本《竞价指引》第四条规定缴付竞价保证金;
3、经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五、竞价入围价格、成交价格确定
竞价时间截止,竞价系统自动将竞买人的有效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成交原则确定买受人。按当次增量指标投放的数量所对应的报价由高到低依次确认买受人,买受人中的最低有效报价为当次竞价入围价格。该入围价格档若存在多人的情形时,则采取时间优先原则确定该档买受人。
买受人的报价为其竞得增量指标的成交价。
竞价时间截止,本所将按照成交原则计算出竞价成交结果,并通过竞价系统公布最低成交价、平均成交价、最低成交价的报价人数、最低成交价的成交人数及竞价系统服务器记录的最后一名买受人的报价时间。
竞价活动的时间、竞买人的报价和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记录为准。
六、竞价保证金的缴付
(一)竞价保证金缴付时间及账户
已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并选择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的竞买人,应在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规定的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以竞买人名义,向本所下列资金结算监管账户一次性缴付竞价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Y2,000.00元),并以达账为准(具体时间以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
户 名:广州产权交易所
账 号:645759157756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二)竞价保证金缴付方式及要求
竞买人为个人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现金缴付三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该三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竞买人为单位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两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该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如果竞买人未按规定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将会造成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竞价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栏中准确填写办理增量指标竞价申请登记时所取得的申请编码(以下简称申请编码)。
2.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的备注/用途/银行附言栏中准确填写申请编码。
3.通过现金缴付的,应在中国银行指定机构(具体营业网点见附件)办理,在缴款时须在现金存款凭证的备注栏中准确填写申请编码。同时,竞买人应在中国银行开立退款账户或提供其他银行的退款账户。如竞买人提供其他银行退款账户的,还应准确填写《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保证金现金缴款申请》(可在竞价系统打印),并载明以下信息:竞买人名称、申请编码、退款账户开户银行名称、退款账号、手机号码。
(三)竞价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填写并提示竞价保证金汇出银行将其填写的备注信息准确、完备地发送至本所上述资金结算监管账户。若因竞买人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应妥善保管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3. 竞买人采用跨行、异地缴付竞价保证金的,缴款所需支付的手续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竞价保证金的退还
1.已缴付竞价保证金但未通过指标管理机构竞价资格审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通过指标管理机构竞价资格审查,但在竞价中未被确认为买受人的竞买人,本所于当期竞价活动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退还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还时间以款项划出时间为准。
2.若竞买人被确认为买受人,则其缴付的竞价保证金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买受人已按照本《竞价指引》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本所于成交价款结清截止日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退还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还时间以款项划出时间为准。
(2)买受人未按照本《竞价指引》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视为放弃增量指标,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所按照有关规定将竞价保证金划入财政专户。
3.竞价保证金利息的计算办法: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天数从结算银行竞价保证金到账日至竞价保证金退出保证金结算账户前一日止。
4.竞买人以银行转账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的,其竞价保证金退回原划款账户;竞买人以现金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的,其竞价保证金退还其提供的银行账户。
5.竞买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应当退还的竞价保证金本金和利息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系统中的竞价保证金退款不成功名单公告中查询相关情况,并按照该公告的规定,到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办理竞价保证金退还手续。
6.竞价保证金退还竞买人原划款账户所需的手续费用无须竞买人承担。
八、成交价款的缴清
1.买受人自竞价成交后的第1个工作日起可通过竞价系统打印《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买受人凭《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在竞价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广州市财政局指定的15家非税收入代收银行(非税收入代收银行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在广州地区的营业网点,一次性将全部成交价款直接缴付至广州市财政专户。
2.买受人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15家非税收入代收银行营业网点的营业时间内结清成交价款。买受人不得采用网上银行和异地划款的方式结清成交价款。若买受人采用支票方式结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应到开户银行办理划款手续。如果因买受人跨行缴款造成成交价款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到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如果买受人不按本条第(四)款第1项和第2项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视为其放弃增量指标,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买受人按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由代收银行向其开具《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九、指标证明文件的获取
已结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可在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系统(网址:http://www.gzqcjj.com)自行下载打印或者到指定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十、咨询电话:96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