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立法规定:火车旅客乘车不得“霸座”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好消息,广东出台禁止火车占座的法规。今后,乘火车不对号入座、强占他人座位的行为将有法规来约束。
近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不得强占他人座位”、禁止在铁路线路上飞行无人机等条款,引发各界关注。
据了解,该管理条例将从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规定不得强占他人座位
《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提到,无有效车票、车票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本人真实身份信息不符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
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
早在今年5月25日,广东省人大就曾发布草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
草案中并未提及“旅客应按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本次立法通过的条例新增加了此项内容。
禁止强行登车
该份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还提到,旅客及其他进站人员不得打骂、侮辱列车工作人员。
此外,铁路晚点、停运应向旅客及时通报并采取有效措施。
此外,禁止旅客围堵、强行登乘列车。
在铁路附近违规驾驶无人机,单位最高罚5万元
针对新生事物无人机,新出台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有多项针对性内容,禁止在铁路线路上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
其中,第二十八条提到,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百米范围内放飞鸟类、升放无人驾驶航空器或者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确因现场勘查、施工作业需要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应当按照规定获得批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提前通知铁路运输企业。
如违反上述规定,违规者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失信行为将被推送全国信息共享平台
《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接下来对于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等的失信行为,铁路部门将进行记录,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并推送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