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今日起拉链式通行全市启动 1月1日起违规将受罚
时间:2015-12-15 14:24:14
作者:网络投稿
据悉于12月15日开始深圳全市推行“拉链式”交替通行,并且设立了15天的过渡期;过渡期间在新试点违反“拉链式”交替运行规定的,将只是对驾驶人做警示教育;过渡期后即2016年1月1日起,违规将受罚。
据深圳市交警局获悉,在前期首批40个路口试点的基础上,今日起,全市推行“拉链式”交替通行,其中设立15天的过渡期,即是12月15日-12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间如果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对驾驶人进行警示教育;1月1日起开罚。
经营性停车场也将推行“拉链式”交替通行,欢乐海岸停车场已成为全市首个推行“拉链式”交替通行的停车场。
今日至12月31日为全市交替通行的过渡期,对于新增的点位发生的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驾驶人,深圳交警将进行警示教育,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开罚。
同时,开展“市民提议,我来设立”活动,根据市民提意见和建议,筛选出符合交替通行条件的道路,及时配备清晰明了的标志、标牌、标线,安装视频抓拍设备,再推出一批新的交替通行路口。市民可通过电话83333333、微博@深圳交警等方式向交警反映,或监督、举报。
经营性停车场不推行交替通行将受罚
从明日起,深圳交警将开始对全市经营性停车场进行巡查,也欢迎市民积极举报、对不按要求进行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经营性停车场管理单位,交警将依据《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和《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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