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18年1月1日起启用电子驾驶证 5种情形不能使用
时间:2018-01-03 10:17:41
作者:南京本地宝
从2018年1月1日起,南京交警部门正式推出了电子驾驶证业务!今后,驾驶人在处理简易交通事故、交警证件查验和部分现场违法查处时,使用电子驾驶证就可以现场进行处理了。
怎样获取电子驾驶证?
打开微信,找到“南京公安”
点开个人中心
↓↓↓
实名认证后
在“我的证件”里
就会自动关联你的驾驶证!
外地籍驾驶人暂不能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电子驾驶证仅限发证机关为南京市车管所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使用,且使用范围为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电子驾驶证在外地和外地籍驾驶人暂不能使用。
这些情形不能使用电子驾驶证
驾驶人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第29条规定的需要被暂扣驾照的5种情形,不能使用电子驾驶证。5种情形包括:
1、如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4、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不能使用电子驾驶证。
此外,驾驶人在各曝光处理窗口进行电子警察曝光,或处理造成有人骨折及以上伤情、需要采取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时,也必须要使用纸质驾驶证。
相关问答:
问:电子驾驶证上没有照片,如果用他人名字和密码登录“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是否可以冒用他人电子驾驶证蒙混过关呢?
答:想忽悠交警可没那么容易,交警在核查驾驶人身份时,查看驾驶证信息只是第一步,随后会将驾驶证信息输入警务系统进行进一步核查,包括核实驾驶人外貌等。
注:本站部分文章收集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修改、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