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沙井沙二幼儿园2022年春季招生人数报名时间所需材料咨询电话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沙二幼儿园是隶属于宝安区教育局区一级幼儿园,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沙三路冠群实验学校教师公寓1-4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440306MB2D3904XK,办学规模为8个班,2022年春季学期计划招生人数30人。
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办公室:0755-27900872
二、收费标准
按区一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收取:每人保教费924元/月,伙食费300元/月,每学期按五个月托收。
三、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8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共12名。
大班暂时不招生。
四、招生范围
1. 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二、沙三社区及蚝二学府的适龄儿童。
2.如有空余学位,可以向周边社区招生( 仅限宝安区范围内 )。
五、学位类型
第一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五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六、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
安排在2021年12月24日上午9:00—2022年1月9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
1. 家长到幼儿园门卫室领取招生登记表或在幼儿园公众号自行下载表格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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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的登记表必须在1月9日下午5:00前交回幼儿园,否则当做弃权。在上交表格时,幼儿园发放一张核验资料通知单,家长在1月10日前到幼儿园提交相关资料(备注幼儿姓名递交门卫室)或将整理好的资料打包发送至罗老师邮箱2803139002@qq.com。
(三)材料核验
安排在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进行,地点:沙井沙二幼儿园。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 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 1 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需≥51%,如果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需提供该幼儿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提供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开具的幼儿父母无房产证明。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在居住社区网格中心打印的《内地居民采集表》作为住所证明材料;幼儿父母无房产证明。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以上材料幼儿园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 录取方式
1.幼儿园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按学位类型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和租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截止日期需在招生公告之前。
3.按先公租房,后无房租房的顺序录取。
4.原则上居住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报读本小区的配套幼儿园。
5.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社区招生(仅限宝安区范围内)。
6. 1月13日上午9:00将在沙井沙二幼儿园公告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家长。
七、新生注册
(一)时间:1月15日
(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沙二幼儿园
(三)所需资料:
1.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2.儿童健康体检卡。
3.一寸彩色照片8张。
(已被录取的孩子逾期不来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
八、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办公室:0755-27900872
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重要提醒:请在咨询时间内拨打咨询电话,非咨询时间请勿打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