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养老保险认定办法常见问题
近日,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公布《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定办法(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大家可在9月18日前登录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在线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者发电子邮件至gdsbdyc@163.com。
广东省社保基金管理局已公布征求意见稿,规定参保人达到正常退休、提前退休、延迟退休的退休年龄,并累计缴费满15年,就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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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大家看完之后,肯定会有许多问题,下面小编就一些热点常见问题进行解答:
问题一:
养老保险已经缴满了15年,但自己还有好久才到退休年龄,还要不要继续缴?不缴也好省点钱呀?
答案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不论劳动者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是否满15年,都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温馨提醒:我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以及最低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激励约束机制。因此参保人职工养老保险在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之后,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如继续缴费,则将来退休后可享受的养老金就越高。
问题二:
如果我在多个地方都工作过,那退休后该去哪领养老金呢?
答案是:
人社部已经发话了,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具体以下四种情况:
1、养老保险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2、在累计缴费满10年地区领取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3、年限不够,需在缴满年限的参保地区领取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4、多地年限均不够资金归集户籍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问题三:
决定到另一个城市就业,怎么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答案是:
1、参保人员离开原就业地时,应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员到新就业地就业并参保缴费后,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新就业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并出示原就业参保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3、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即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沟通,按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传递和基金转移手续 。
4、相关手续办好后,由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整个关系转移接续的手续就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