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杰出人才可获得1000万元购房补贴 前三季度向高层次专业人才发住房补贴约1.55亿
杰出人才可获得1000万元购房补贴
对于高层次人才和杰出人才,在人才安居保障方面,深圳可谓“下血本”。根据《措施》,深圳未来5年筹集不少于1万套人才公寓房,供海外人才、在站博士后和短期来深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租住,符合条件的给予租金补贴。
杰出人才可选择600万元的奖励补贴,也可选择面积约200平方米免租10年的住房,选择免租住房的,在深圳全职工作满10年且贡献突出并取得深圳户籍的,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或给予1000万元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在享受相关奖励补贴的同时,可选择最长3年、每月最高1万元的租房补贴,也可选择免租入住最长3年、面积最大为150平方米的住房。
另外,《措施》不仅覆盖院士等高精尖人才、博士后等基础研究人才,还覆盖到高校毕业生等中初级人才、工匠等技能人才以及创客人才等各级各类人才群体。《措施》指出,要加大中初级人才住房政策支持。加大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配租配售力度。人才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支持用人单位通过提供购房房贷贴息、房租补贴等形式解决人才住房困难。
对于新引进人才,也有适当的租房和生活补贴。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可申请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补贴,其中,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而在深圳工作的外籍人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和港澳台人员,也在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
人才住房的建设和供应力度前所未有
根据日前发布的《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6-2020)》,“十三五”期间,深圳新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40万套,几乎相当于特区成立30多年以来建设的政策性住房总和,也超出了“十二五”期间全市开工的商品房数量(35.7万套)。
其中,40万套住房中,人才住房将不少于30万套。为此,《措施》提出了9条措施,对人才住房多渠道筹集建设进行全方位布局,如每年新出让的居住用地中,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应当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60%;利用公共设施、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人才住房;鼓励利用自有存量用地建设人才住房;挖掘存量住房资源,培育人才住房租赁市场,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人才住房建设运营等。
需要指出的是,《措施》提出,招拍挂出让的商品住宅项目用地应配建不少于总建筑面积10%的人才住房,在此基础上,创新招拍挂模式,实行竞地价与竞人才住房配建量相结合,即竞地价达到一定程度后,转为竞人才住房配建比例,提高人才住房配建比例。
封闭运作、内部流转机制确保公共资源公平善用
根据现行法规政策,目前已经建成出售的保障房在一定年限后(经济适用房为5年,安居型商品房为10年)可以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流向商品房市场,新建的增量保障房和流失的存量保障房相互抵消,存量住房的蓄水池作用难以充分发挥。《措施》明确了人才住房原则上不得转变为市场商品房上市流转,需要转让人才住房的,应由原配售单位或政府依法回购,或转让给符合购买条件的其他人才。
深圳是土地资源极其稀缺的城市,住房供需矛盾尖锐,人才住房属于稀缺资源。实施人才住房封闭流转既是深圳市情的迫切需要,也是合理国际经验的科学借鉴,是“疏堵结合”的产权制度,一方面人才住房不得转变为市场商品房上市流转,避免通过人才住房谋取暴利,同时又允许转让给符合购买条件的其他人才,能够确保我市人才住房总量稳定、只增不减,使得人才住房真正回归安居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