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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莲馨家园经适房要先签承诺书?罗湖住建部门:是为申请人考虑

时间:2016-11-07 09:33:27 作者:深圳新闻网

怕签了承诺书后涨价

那么,这份承诺书“蹊跷”在哪呢?赵先生认为,承诺书第二条对于售价的说法让他不放心。他解释,原来的基本合同约定,最终配售基准价格在570 0 -6000元/㎡区间内确定,以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深圳市房委会批准后的价格为准;但是承诺书只说,承诺人须以深圳相关部门评估、批准后的价格支付购房款,没有提及明确数字。

“如果之后涨价,那我们签了承诺书,怎么办?”赵先生觉得,承诺书语言暧昧,自己不想签订。“但是不签承诺书就不给钥匙。”赵先生对住建局的做法表示质疑,希望可以不签承诺书,先拿钥匙入住。

焦点

A

“签一个过渡性的承诺书

就可以领钥匙”

据了解,对于《个人承诺书》性质的疑问,多名经适房申请人此前也向罗湖区住建局提出过。就此,记者采访了罗湖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此前住保中心向申请人回函称,承诺书是签订《补充合同》之前的过渡性文件,在《补充合同》达到可以签订的条件之前,如果有家庭想要办理入住,需要签订该承诺书。

负责人进一步解释,按原本的合同条款,申请人需要先和住保中心签订补充合同,办了付款手续之后才可以入住;但现在由于关键的房屋面积、售价的数据没有敲定,最终的补充合同还不具备签订条件。“我们是为了让大家尽早住进房子,就先通知可以入住,只要签一个过渡性的承诺书就可以领钥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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