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最新权威解读 3000元月租需要缴税15元
12月15日深圳市地税局发布公告解读表示,此次政策调整并不是新出台政策,而是对现有私房出租的个税政策的明确与规范。
昨日,不少媒体称深圳将开征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这让不少市民开始担心是不是房租又要涨。
随后,深圳市地税局15日发布公告解读表示,此次政策调整并不是新出台政策,而是对现有私房出租的个税政策的明确与规范。
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解读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12月14日发布的《关于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该意见稿,深圳市地税局15日发布公告解读表示,此次政策调整并不是新出台政策,而是对现有私房出租的个税政策的明确与规范。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测算,出租住房的绝大部分纳税人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实际税负率仅为0 .5%、非住房仅为1%,税负水平与现行政策基本保持一致,而非统一上调至10%或20%。
3000元月租需要缴税15元
假设一套房的每月租金是3000元。房东要完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负综合征收会支出多少?
3000元×应纳税所得额5%=150元;150×个人所得税税率10%=15元。所以,每月租金3000元,房东仅需缴个人所得税15元。
此次征求意见是深圳地税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相关程序。拟发布的公告从规范征税的角度,单独列示出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式,将更有利于深圳市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昨天的新闻是这样说的:
>>>>深圳个人出租住房拟征收10%税 明年4月1日实施
(深圳地税局发布《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列明出租房屋个税两种征收方式。
该意见稿提出,个人所得税征收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减除相应费用;不能提供相关凭证和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而应纳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个人出租住房,暂将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该公告自明年4月1日起实施。
征收范围包括,个人(含外籍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深圳市范围内将自有房屋或租入房产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或者其它经济利益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