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深圳体育中考增100米游泳作为选考项目
深圳新闻网讯 今年中考体育选考项目将增设游泳这一传闻终于得到了确认!3月20日,深圳市教育局正式印发《深圳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与往年相比,2017年体育中考将增加100米游泳(不限泳姿)作为选考科目。
考生可用任何泳姿游完成考试
记者在《方案》中看到,《方案》对100米游泳的场地器材做出了规定:考试场地为室外或室内50米标准游泳池,根据参加考试的人数分为若干泳道,泳道之间用泳道线标记,配电子计时设备或秒表、发令枪,考点全覆盖视频监控系统。每条泳道配置1-2名裁判员。每考点设置2名医护人员,1名监察人员。每条泳道配置1名救生员,全场配置2-3名流动救生员。
《方案》要求,考试时考生须穿着不透明泳装并佩戴泳帽,可选择佩戴泳镜,禁止携带游泳辅助设备(如手蹼、脚蹼、泳圈等)进入考点。考生在泳池出发端水中出发,出发前保持身体触壁并处于静止状态,听到“出发”信号后蹬离池壁开始游进。出发15米后身体必须有一部分露出水面,考生须在规定泳道保持连续游进,途中不得脚踩池底、扒扶池壁或水线。转身时允许身体任何部位在水上或水下触及池壁,用脚蹬离池壁继续游进,转身动作须连贯,不得停顿。游至终点时,身体任一部位触及池壁即为完成考试。考试时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考试中出现以下三种犯规情况之一,成绩无效:游进和转身时身体任一部分触及池底;游进和转身时扒扶池壁或水线;越过水线或妨碍他人。要注意的是,考试不限泳姿,考生可用任何泳姿游完全程。
《方案》还公布了游泳项目的评分标准。男子在1分20秒之内、女子在1分29秒内游完100米全程,即可获得100分满分。男子在3分08秒之内、女子在3分15秒内游完100米全程得60分。
市教育招考部门介绍,为推进落实《深圳市中小学体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全市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培养学生终身锻炼的意识和技能,并从校园安全角度出发,提高学生的防溺水自救能力,同时为推动游泳教学和学校体育场馆的规划与建设,市教育招考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今年体育中考增加了100米游泳(不限泳姿)作为选考科目,这也是深圳市自2015年实施现行体育中考政策以来,所采取的稳步推进中考改革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