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允许商用房改租赁,深圳可能跟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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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大现代租赁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
11.扶持住房租赁企业,打造广州现代租赁产业总部经济。鼓励供应主体多元化,抢占发展广州现代租赁产业总部经济的先机。
12.发展“城中村”现代租赁服务业。鼓励村集体、经济联社租赁经营“城中村”住房,将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条件的住房统一出租,规范管理。
13.发展既有建筑现代服务业,为业主提供房屋租赁中介、代管理、代维修等服务。
14.成立广州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负责统筹全市政策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人才安居住房、直管公房等)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15.建立健全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
16.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指导租赁企业成立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房屋租赁日常管理。
业内解读
李宇嘉:深圳很可能跟进
深圳房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李宇嘉博士认为,广州出台此文件,一方面是为了贯彻国务院39号文,另一方面是贯彻年初住建部发的文件。39号文发布之后,广东省全国率先出台这个政策。 目前来看,深圳跟进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文件当中也有许多可圈可点的地方,譬如“租赁能享受与住房同等的权利”、“支持中低收入租房”、“提升公积金提取的额度与范围”、“对租赁企业的税收”、“确保租赁企业能享受到更低的税收成本”、“商业用房改成租赁住房,包括允许改造现有的租赁住房”等。可以说,这些对广州租赁市场支持力度是非常大的。
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的同时,也相应要承担一定的义务,文件中也有几个值得大家关注的地方:
第一,必须持租赁备案的合同承担税费,租客要承担一定税费才能拿到备案。
第二,商用房改租赁住房,必须要符合规划。由于商业的消防安全标准比住宅的标准低,改造成住房后,原来的商业用房必须要跟得上消防安全和达到建筑安全标准。
第三,如今的租赁住房为了缓解租赁成本过高的压力,形成许多隔断。如果不允许隔断的产生,租赁收入会降低,实施难度也将会增大。这一点, 按照深圳人均不低于6平米住房的标准来看,深圳的细则更为灵活点。
在整个城市租赁占比约80%的深圳,早已建立起租赁为主的住房公共体系,但租赁管理一直没有很好的法规。目前来看,去行政化背景下,广州租赁新规已经实行,深圳很有可能跟进。
罗宇:深圳会否跟进?保持观望
深圳合一城市更新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罗宇表示,租赁用房能够实施,能够带来大量的供应,减少存量去化的风险,降低租金。 深圳一直以来都不会盲目效仿省里的政策,这更多需要因地制宜,深圳未来是否跟进,还是保持观望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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