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坪山新区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坪山新区初一学位申请将于4月15日启动,今年坪山新区虽新增千余学位,但小一和初中学位仍有近2000缺口。今年坪山新区实行“公、民办学位整体统筹”,部分学生将分流至民办学校就读。
坪山新区2016年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一、 学位申请条件
在坪山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学生;
(二)现就读小学六年级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三)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二、学位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凭证(红本)及付费凭证(新建楼盘需入伙后才能用于申请学位),或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等材料。(自有房者: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0%)。
3.其他材料:深圳户籍在市外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深就读初一年级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
(二)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原籍户口本、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双方或其中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凭证(红本)及付费凭证(新建楼盘需入伙后才能用于申请学位),或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等材料。(自有房者: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0%)。
3.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或者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注:参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中关于异地高考报考有关要求:“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2017年起,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位时,需提供社保的具体险种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进行积分,取消使用营业执照申请学位。
4. 计生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具体办理流程,以计生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