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坪山新区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时间:2016-03-18 10:41:03
作者:网络投稿
(四)公示初审结果:
1.时间: 初一(6月8日— 6月15日)
2.学校在校门口公示各部门审核结果,家长也可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上查看审核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可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重新复核,并在6月15日下午5时前向第一志愿学校提交需要复核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复核异议资料:
1.时间:初一(6月16日— 7月6日)
2.部门:申请复核的材料信息由教育部门统一汇总送至公安、计生、房产、租赁、市场监管、社保等部门进行再次审核,并最终依据复核结果安排学位。
(六)公布录取名单:
1.时间:初一(7月8日) 家长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也可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到第一志愿学校公示栏查看录取名单。
2.第一志愿未录取的处理:符合就读条件但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教育部门将依据其第一第二志愿情况进行分流,在规定时间未到分流学校报到的视为放弃学位,并删除网上报名信息。
3.所有志愿未录取的处理:对超出全区整体招生计划,无法分流到公办学校且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少年,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导其就读附近的民办学校。
4.新生注册安排:录取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新生注册时间,具体见学校公告栏或通过咨询电话查询。
学位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序号 |
深 户 |
非 深 户 |
1 |
小孩及父母户口本 |
小孩及父母户口本 |
2 |
住房材料 |
住房材料 |
3 |
社保或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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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录入计生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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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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