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罗湖区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四、学位安排原则及办法
(一)按学区地段免试就近入学。
(二)实行最低租住时间限制。由于我区学位紧张,非深圳户籍在我区租房居住的要求地段内租房居住至少1年以上作为基本申请条件(以《房屋租赁凭证》备案时间或《房屋租赁信息》登记时间为准。公告见“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栏目),即非深圳户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必须是父母在2015年3月31日以前办理租赁备案的才能申请。
(三)扩大“大学区”招生试点。根据市教育局探索学区化办学的要求,2016年我区扩大大学区招生试点:小学分别由罗芳小学、新秀小学、安芳小学、莲南小学、仙桐实验学校、仙桐实验学校莲塘校区等6所学校(含校区)组成一个大学区;梧桐小学、大望学校组成一个大学区;铁路小学(更名为百草园小学)恢复招生,由笋岗小学、桂园小学、红桂小学、百草园小学(原铁路小学)4所学校组成一个大学区。大学区地段内适龄儿童可填报学区内二至四个学校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志愿重复的将不能保存)。由于莲南小学、仙桐实验学校莲塘校区、笋岗小学原地段生源已严重超过学校的接收能力,三所学校(校区)不再接受原地段以外适龄儿童申请,三所学校原地段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学区内任一所学校。
为了保障地段适龄儿童申请原地段学校的优先权,原地段住户申请地段学校的深圳户籍购房户(含拥有产权的特殊房产)可加30分,租房户加20分;非深圳户籍购房加10分。(提示:仙桐实验小学莲塘校区与莲南小学视为同一地段,百草园小学(原铁路小学)与桂园小学视为同一地段,地段内适龄儿童申请二所小学均为原地段学校)
(四)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招生方法, 根据全区学位总量划定最低入学类别/分数控制线,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在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住房性质划分学位申请类别的基础上再按申请儿童(或监护人)的户籍、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状况计算积分及加分(具体见《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录取时,将视全区学位总数划定最低入学控制类别/积分线,按A、B、C、D、E、F类别顺序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积分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人之间比较,不同申请类别不比较积分。大学区内根据学位总量划定录取类别/积分线,按照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招生系统自动录取。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如下:
1、分类方法
家长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招生系统根据申请人填报的户籍、住房性质等情况自动给出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学位申请类别。
2、积分方法
先按不同的类别给予基础分,然后根据申请人的户籍、居住、计生、社保等不同情况计算积分和加分。家长网上填报入学申请信息后,申请系统根据申请儿童及监护人的状况,自动给出该申请儿童的学位申请累计积分。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该申请儿童的学位申请累计积分(具体见附表)。
(1)深圳户籍儿童:按申请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在学区的连续居住时间加分,父母在学区购房的按房产证签发日期;特殊自有住房的按父母(监护人)户籍迁入该房产地址时间(户口没有迁入该地址的不加分),每满1个月积3分;在学区租房居住且能提供无房证明的按《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积2分。租住没有合法产权的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不积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提供社保证明的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累计缴交社保(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时间;提供营业执照的,按该营业执照的纳税时间(纳税证明可到税务局服务窗口出具)计算加分,每满1个月积1分。只有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工伤保险的不加分,提交工商营业执照而没有纳税记录的不加分。
(3)加分项目:①独生子女加10分;政策内生育加5分。②非深圳户籍儿童父母有一方为深圳户籍的加10分。③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深圳户籍购房户(含拥有产权的特殊房产)可加30分,租房户加20分;非深圳户籍加10分。
温馨提示:独生子女和政策内生育加分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其他相关计生证明材料。
附表: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说明:
1、“购房居住”系指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并实际居住,父母或监护人产权份额≧51%。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应由股份公司和社区工作站证明产权为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
3、居住在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能证明房产确属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4、社保积分项目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
5、居住或社会保险时间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签、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计算居住、社保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
(五)全区统筹学位安排。区教育局将视全区学位数量及申请儿童的就读资格审核情况划定最低入学控制类别/积分线。如地段学校(学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类别/积分高于全区最低入学控制类别/积分线的,若申请人申请学位时签署了服从安排承诺,在其他学校还有学位的情况下,区教育局将根据学位余量按类别/积分顺序分流调剂。没有签署服从安排承诺的,教育局不再安排学位。
(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
为了缓解我区个别公办学校学位持续特别紧张的局面,科学、公平、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全区所有公办小学、初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部分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附名单)实行学制内(小学六年)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不可重复申请学位,其他学校一个学年内不可重复申请学位: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
(2)如果某套住房住户(租户)的小孩已经申请了某小学(或初中)的学位,其他住户(租户)不能用此住房资料向该学校申请学位。
(3)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需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地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并申请成功,该住房即被锁定。另外不同父母的儿童再以该套住房申请时,电脑报名系统将拒绝申请。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实行学制内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的学校小学六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被锁定可在“罗湖教育网——学位申请” 查询),其他学校一律在次年三月份解锁。
(4)实行学制内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的小学:深圳小学、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翠北实验小学、红岭小学、锦田小学、笋岗小学、华丽小学、翠茵小学、布心小学、东晓小学、淘金山小学等十一所学校,学位锁定六年。
(5)实行学制内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的学校,招生系统将进行自动记录和核对。对申请年限间隔不到,申请人的住房已被锁定(即以该住房申请入读的学生仍然在读),不符合该校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提供备选分流学校。分流学校在网上申请时会自动提示。
(6)为避免假租赁或出租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学位被锁定而引起矛盾和纠纷,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的学校,在其地段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应由出租人(业主)签署《申请学位业主知情书》交申请学校(可在“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下载)。
(七)对在民办学校就读,符合“1+5”政策的学生给予学位补贴。符合市政府“1+5”政策的学生,积分没有达到公办学校录取线的可申请安排或自己选择到民办学校就读,由政府发放学位补贴,学位补贴标准按照《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试行办法》等文件执行,即: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5000元、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6000元。就读学校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由家长补齐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