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招生对象+时间安排、流程+所需材料+咨询电话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1〕74号)及《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龙教办〔2021〕3号)文件精神,本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幼儿园是龙岗区教育局主办及主管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兴华路18号,法人登记证书信用代码为12440307G34803238Y,幼儿园为广东省一级幼儿园,设备设施均达到省一级幼儿园标准配备。
幼儿园核定办学规模为14个班级,现有14个教学班,2021年秋季学期计划招生幼儿数为小班120名,中班40名,大班20名。
幼儿园收费标准:
保教费1008元/月/人 (根据深发改 [2015]26号文件省一级园标准收费);
伙食费350元/月/人(以2021年秋季学期收费备案审批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0755-89333619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钟老师 李老师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4个班120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40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20名。
三、招生范围
龙岗区坪地街道怡心社区、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龙岗大道以北片区、龙岗区坪地街道坪地社区龙岗大道以北片区的适龄幼儿。
如有剩余学位,可面向坪地街道其他片区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网上申报:5月31日—6月18日
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新生报名信息表》《新生报名信息汇总表》(点击左侧文字下载)两个表格并确保如实正确填写。
将正确填写的《新生报名信息表》《新生报名信息汇总表》按以下格式命名“幼儿出生年月+幼儿姓名+生源类型”,如:20170901张小明1类(生源分类见后文);将命名后的报名资料发送至幼儿园邮箱pdzxyey@lg.gov.cn 。
重要提醒:报名申请提交时间截至2021年6月18日20:00止,过期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申请(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二)材料核验:6月19日—7月5日
1.材料递交:我园采取分批方式接收报名材料(6月22日、23日、24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6:00)。
6月22日为2017年9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出生儿童;6月23日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儿童;6月24日为报读中班和大班儿童。
请家长合理安排好时间,不聚集不扎堆,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幼儿园招生窗口接受初步核验(须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幼儿园招生小组现场核验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料请家长分类整理、有序装订。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1)新生报名信息表纸质件(手写签名,张贴一张2寸彩照);
(2)幼儿居民身份证(幼儿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
(3)出生证明;
(4)预防接种证明;
(5)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
(6)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同)为深户,则提供父或母的身份证;父母非深户,则提供至少一方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须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满1年的社保证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7)幼儿父母在我园招生范围内的住房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类):
①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③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④其他住房材料(参照文后“有关材料具体说明”)。
(8)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以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籍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建议在我市、区公证部门办理)。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材料核验:6月25日-7月5日
幼儿园根据家长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进一步分类核验,并报上级部门审核。
(四)录取方式
1.本园采取分类排序的录取方式,按适龄幼儿所属类别从第一类至第八类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生源类型1 条件:招生地段户籍,招生地段祖屋、招生地段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招生地段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2条件:龙岗户籍,招生地段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3 条件:深圳其他区户籍,招生地段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4 条件:招生地段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地段有自建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军产房等特殊住房。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土地性质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的住宅类住房(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招生地段租房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产权份额大于50%的招生地段商品房。
生源类型5 条件:非深户籍,招生地段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6 条件:龙岗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招生地段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生源类型7 条件: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招生地段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生源类型8 条件:非深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招生地段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①同类同等条件下:以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招生地段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
②同类同等条件下:非深户籍类型以缴纳社保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生源类型8中,如缴纳的社保时间相同,则优先录取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的。
③同类同等条件下,独生子女优先录取。
2.通知录取
幼儿园将于7月11日在本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具体公示时间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时间为准),并以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请家长确保留存的联系方式无误以及设备通讯正常。
五、重要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有关材料具体说明
(一)关于居住材料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要求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产权证明: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产权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儿童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并按特殊住房计算积分。
2.房屋租赁凭证:租住商品房的应该在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①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房屋租赁凭证备案时间须在2021年5月30日及以前。
②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包含2020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
3.特殊住房:
①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④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儿童父母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及在该地址登记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4.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的,可以使用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居住材料。已办理且满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已申报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的,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非深圳户籍人员还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打印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本人登记在学区范围内的居住信息。
①深圳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1年5月30日前。
②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
(二)关于社保材料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应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深圳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并在2021年5月30日前已在深圳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交)满1年。
(三)关于港澳户籍材料
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返香港、澳门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未能提供有效回乡证和亲属关系公证书的,2021年申请幼儿园学位时可暂缓提供,并在条件允许后再向录取幼儿园补充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