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同心第二幼儿园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补录人数、收费标准咨询电话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园第一批招生情况,现将同心第二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补录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心第二幼儿园创建于2013年4月、是龙岗区教育局主管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广东省市一级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编号12440307MB2D58988G。
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利源路8号,幼儿园占地面积3980平方米,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办学规模12个班,现开设10个班,小班3个、中班4个、大班3个。
二、补录计划名额
小班幼儿 2017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剩余学位数:10个
中班幼儿 2016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剩余学位数:6个
大班幼儿 2015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剩余学位数:6个
三、招生范围
(一)龙岗区宝龙街道同心社区的适龄儿童。(如有富余学位将面向宝龙街道、龙岗街道招录)
(二)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四、补录时间
2021年7月14日开始(招满为止)
五、招生程序
(一)报名申请:7月14日—8月15日
识别2021年秋季新生预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即完成报名。
2021年秋季幼儿报名信息采集表:
(二)提交资料阶段:7月14日—8月15日
1.审核《幼儿报名信息采集表》,进行生源分类筛选。生源分类顺序如下:
生源类型1 条件:同心社区户籍,同心社区自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幼儿园招生地段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2 条件:龙岗区户籍,同心社区自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幼儿园招生地段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3 条件:深圳市其他区户籍,同心社区自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幼儿园招生地段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4 条件:同心社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心社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生源类型5条件:龙岗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心社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生源类型6条件:非深户籍, 同心社区自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幼儿园招生地段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7条件:深圳市其他区户籍,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心社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生源类型8 条件:非深户籍,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心社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2.录取办法:按适龄幼儿所属类别从第一类至第八类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1)同类同等条件下:同心社区户籍优先录取。
(2)同类同等条件下:学区购房的按购房时间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学区租房按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时间先后排序录取(如备案时间早于起租时间,按照起租时间计算)。
3.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分类顺序(按生源类型1、生源类型2…的顺序)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来园提交学位相关申请资料,幼儿园安排专门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验证。
4.查验和汇总幼儿报名资料时间安排:
查验资料时间:7月14日—8月15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幼儿园)
5.申请入园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户口本(幼儿及父母,复印1份,验原件);
(2)儿童出生证、身份证(复印1份,验原件,已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交身份证);
(3)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1份,验原件)
(4)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5)住所证明。儿童父母在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或其他证明( 复印1份,验原件);
a.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b.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c.监护人在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d.其它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6)非深户儿童需提供父母一方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
(7)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建议在我市、区公证部门办理);
(8)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具体参照我区小一入学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
6.关于居住材料:幼儿父母在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1)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购房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和“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已购房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和“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
说明:产权登记人须是申请学位幼儿的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之一,且所占份额大于50%。如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幼儿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未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提供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此类型房产为特殊住房)。
(2)房屋租赁凭证:由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强调:租住“回迁房、小产权房”等办不了租赁凭证的,可用网格证明、网格信息代替。
(3)特殊住房的相关材料参照小一学位申请相关规定执行。(4)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已申报网格登记人口信息的,深户的到所在社区开具居住信息,非深户的请使用电脑登录市公安局网站,在“居住登记查询”模块中,查询确认本人登记在公办园招生范围内居住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验原件,收A4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
(三)材料核验阶段:现场核验
幼儿园将家长申请学位提交的资料统一交各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四)公布录取:现场核验录取
幼儿园以现场核验通知新生家长录取结果。
(五)做好新生入园前体检,办理新生入园登记(8月30日前)
1.新生在7、8月份到就近承担儿童入园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入园体检,建议: 同心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2.新生家长于开学前来园领取《缴费通知单》并到指定银行缴纳学费,来园办理入园登记手续 。
六、招生咨询电话
黄老师 :13822937743
七、重要提示
(一)报名和验证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请家长认真阅读我园招生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关注微信公众号按要求填写好报名表格,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
(三)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验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验证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的,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四)年龄不符者报名无效;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过期不予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及证件不全者,我园不能保证能提供学位。
(五)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六)在深圳市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建有档案的儿童,家长可直接登录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输入幼儿姓名及免疫卡号在网上打印“幼儿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七)幼儿园不提供校车接送。
(八)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
1.保教费 966元/人/月 (根据深发改 [2015]26号文件市一级园收费);
2.伙食费 350元/人/月(按照龙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标准收取)。